福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申请对象是哪些?

日期:2024-06-20 11:32 来源: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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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省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之一。 

  2.申报“单项冠军企业”的,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70%以上;申报“单项冠军产品”的,对该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作要求。 

  3.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2年及以上。 

  4.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全球前10位。 

  5.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 

  6.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重视研发投入,拥有一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设立了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 

  7.企业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 

  8.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9.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严重违法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10.符合年度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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