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类不动产发生转移为什么需要涉税证明?

日期:2023-09-26 09:50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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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税收保障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不能提供相关税务发票、完税证明,或者免税、不征税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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