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权证书损坏、遗失等,如何换发、补发?

日期:2022-11-21 16:44 来源: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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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身份证明、原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申请换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不动产权利人可提交身份证明、遗失或灭失声明申请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在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后,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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