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行为有哪些?

日期:2025-12-15 09:51 来源:三明市财政局
| | | |

  公益性单位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或与出资人利益相关的行为,以及集资、摊派、筹资、赞助等行为,不得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