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智能问答 > 市城管局 > 城管常见问题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养犬人可以继续饲养其在条例施行前已饲养的犬只,不受数量限制,但需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养犬人符合养犬条件,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二是所养犬只不属于禁养犬。三是所养犬只在条例施行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养犬登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