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总医院(医联体):
根据市医改领导小组《2018年第十次专题会议纪要》(〔2018〕8号)精神,为进一步落实门诊特殊病种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的动态调整机制,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门诊特殊病种免费药品目录及价格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我市门诊特殊病种免费药品目录汇总表(见附件)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我市有关政策精神,及时做好衔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总医院(医联体)及时将免费用药目录发至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其在行政村设立村卫生所和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
二.请各总医院(医联体)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督促、指导以上各基层医疗机构做好政策宣传和落实工作,切实保障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殊病种临床用药需求,减轻参保患者费用负担。
附件:三明市门诊特殊病种免费药品目录汇总表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