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提高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按病种组及病种收付费管理支付比例的通知
明医保〔2022〕9号

各派出机构、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就医负担,根据职工医保基金全省统筹调剂有关要求,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提高职工医保异地住院按病种组及病种收付费管理的支付比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提高职工医保在异地住院按病种组及病种收付费管理的支付比例。其中,经批准转外就医的,三级医院(含省属A档)医保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二级医院(含省属B档)由65%提高至70%;自行转外就医的,医保支付比例由30%提高至45%。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三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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