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0-0500-2023-00041
- 备注/文号: 明林函﹝2023﹞3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09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罗应贵委员:
《关于扶持市区水源地笋竹绿色生产的建议》(第20235000000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村乡地处三明市区饮用水源地东牙溪水库上游,全乡拥有竹林面积17万亩,农民主要收入来源于笋竹生产。近年来,市、区农林部门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在项目支持、绿色生产、生态补偿等方面加快推进中村乡笋竹绿色生产,有效解决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笋竹生产经营矛盾。
一、开展项目扶持。一是实施水源地保护与修复项目。中村乡笋干制作加工点有3000多个,在中村乡政府多年坚持采取笋水收集转运处置解决部份污染笋水直排的情况下,2022年,市林业局成功争取三元区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项目,其中安排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与修复项目资金630万元,建设集中式绿色低碳烤笋房70套,配套建设给排水、强电、弱电等附属工程,项目申请中央补助450万元、建设单位自筹180万元。目前各村正在建设给排水、强电、弱电烤房等附属工程,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二是推广“水改汽”项目。2017年以来,中村乡利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广制作笋干“蒸汽煮”替代“水煮”,到2022年推广煮笋“蒸汽锅”200台(其中项目补助136台)。2023年,市、区林业局通过省现代竹业重点县项目安排中村乡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建设“蒸汽锅”40—50台,每台补助4000—5000元。同时,根据竹农需求,市政府专题会议决定延续实施制笋“水改汽”政策,全区2023、2024年计划完成改造200台。
二、推广绿色生产。一是改进耕作方式。为保护市区饮用水安全和健康笋食品生产,三元区开展竹林生态化改造,主要采取竹阔混交、竹林喷滴灌、不施化肥农药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或施有机肥、改深翻为除草劈杂等技术措施,项目实施5年来完成竹林生态化改造面积13.55万亩,占竹林面积的41.36%。二是实施竹阔混交。2018年以来,三元区在中村乡实施竹林下套种闽楠、木荷、酸枣、多花黄精、五指毛桃等乡土阔叶树和中草药。到目前为止,建设竹阔混交基地面积1.26万亩,仅2023年春季实施竹林套种面积2100亩,改善竹林生态环境,减少病虫害发生,增加竹农收入。
三、探索补偿机制。一是设立生态补偿金。为保护好市区饮用水源,2008年以来,市政府按照三年一定的方式,统筹水源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环保项目建设和乡村财力补助,每年补助从25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尽可能加大中村乡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补偿力度。目前,全省水电收费实行统一标准,按照财政收、支两条线原则,很难做到单独提留用于建立专项补偿资金,同时,由于市本级财政困难,目前暂无法实现每年生态补偿金600万元的目标。二是落实森林生态补偿。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从2001年每年每亩1.35元增加到23元,天然林停伐补助标准从2016年的每年每亩15元增加到23元,补偿标准逐年提高。东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生态公益林面积69272亩,每年补偿157.59万元,天然林面积21110亩,补偿48.55万元,其中:补偿金35%为生态管护基金、65%用于林权所有者补偿,每年林农获得补偿资金134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中村乡“水改汽”专题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制笋“水改汽”“电烤笋”等绿色生产工艺,推动笋竹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双赢。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市、区、乡联动,通过项目培训、科技下乡、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以及利用新闻媒体报到等多种形式,宣传制笋“水改汽”和集中烤笋加工区作用和意义,提高林农保护饮用水源意识。二是争取政策支持。在督促抓好现有项目实施及补助资金兑现落实的同时,我局将积极助力三元区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用于持续推广“水改汽”和集中烤笋加工区建设,持续向上反映加大饮用水源地森林生态补偿力度,建立逐年提高补偿标准的长效机制。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 平
联 系 人:黄尚才
联系电话:0598-8863525
三明市林业局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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