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三明市城市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列东街明宇大厦十六楼,邮编:365000,电话:0598-82226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在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政务信息233条(机构人事2条、规范性文件10条、规划计划1条、行政执法206条、其他信息14条),将城管工作动态、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及2023年部门预算、2022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开。注重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发布质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我局收到公众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都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今年无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提升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对城市管理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油烟管理、犬类管理、共享单车管理、污水管理、整治违法建设等及时进行公开。同时,我局还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城市管理相关信息,提升群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2.加强互动交流,提高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的认知和参与程度。一是在线访谈方面。8月17日,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光桂接受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主题与广大市民直接在线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解答热点难点问题,取得较好反响。二是调查征集方面。通过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e三明等平台,向公众发布有关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犬类管理、海绵城市建设、共享单车管理方面的征求意见通告5条,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23条,并统筹研究吸纳。
3.深度细化梳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提高服务效能。一是牢固树立“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的理念,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优化政务服务,再造审批流程,全年按规定时限办结行政许可的审批206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9720件、工程建设项目并行推进审批38个、“多规合一”并联审查项目41个、入库并生成电子证照206件。二是持续精减审批材料。对照全省其他地市,对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持续进行梳理,申请材料能精减的,做到尽量精减,对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35个事项进行材料梳理压缩,减免二十余项材料,做到平均材料数3.17个,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加强整改自查,不断完善和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标准。为准确无误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我局结合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检查情况通报和日常的第三方监测结果,举一反三,及时整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同时,我局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时刻留意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群,对工作群发布的整改通告和其他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和反馈,同时不定期对政府网站公布的政务信息进行自查,及时更新各类栏目。今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局在法定公开内容中增加了规范性文件栏目,将现行的44件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名称: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已在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备案。2023年度共发布信息139期483篇,平均约3天发布一次,其中完成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2023年要求转发的信息144篇。
内容更新和质量情况:一是转载重要信息,包含转载中国政府网、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平台发布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相关政策发布、重要会议精神解读和工作部署等;二是城管领域相关政策解读,发布我市2023年度施行的城管领域相关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如《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重点要点提炼解读、图片展示、问题解答、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
微信公众号提供了三明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入口,可提交资讯、投诉、建议、求助等诉求件。
(五)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视为打造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来抓好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局办公室统筹协调部署,各科室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我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所有对外发布信息均通过业务科室、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层层严格审核把关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着重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重点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3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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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0 |
1 |
4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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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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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3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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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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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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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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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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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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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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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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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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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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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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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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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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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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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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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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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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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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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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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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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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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载体有待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相关科室的协作和配合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进一步抓好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务公开法律法规、依申请公开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网络问政回复等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科室间的协作和配合,做到科室间无缝对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三是结合公众实际需求,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强化重大政策解读能力,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拓宽解读的方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内容、服务功能的社会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收取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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