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城管局 时间:2023-01-13 10: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三明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列东街明宇大厦十六楼,邮编:365000,电话:0598-822264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对城管工作动态和公示公告、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及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开。注重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发布质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今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政务信息229条(机构人事1条、规划计划1条、城市管理3条、行政执法209条、其他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未收到公众向我局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1.深度细化梳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一是根据上级要求,适时对办事大厅服务事项进行调整,明确标注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方式等;明确申请材料名称及来源渠道、材料类型、形式及数量信息;明确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审批标准、标准结果、申请人需到现场次数信息;提供需申请人填写的可编辑的空白表格和对应示范性样表下载服务。二是减材料、压时间,再提速,让群众办事更便捷,对22个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再梳理,对能减能压的做到尽减尽压。2022年在原事项材料数和承诺办理时限上,再减材料20多个、压缩时间10个工作日,并及时发布,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进行重新梳理,精简合并,与省、市最新公布的权力清单和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相对应,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共22项,其中“一趟不用跑”22项,占比100%。四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在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中即办件占比81.8%、压缩时限比96.6%。五是按规定时限办结工程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审批行政许可的审批200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公共服务)4730件,按时办结率100%,入库并生成电子证照率100%,窗口群众评价满意率100%。六是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智能办”。在提高群众办事满意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采取“少见面,不见面,不出门就办”的工作方式,邮寄办行政许可事项200件、“e三明” 掌上办件量4730 件、网上办4930件。

  2.积极加强互动交流。一是在线访谈方面。2022年6月14日,我局二级调研员吴绍文接受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就“大力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提升”主题与广大市民直接在线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解答有关热点问题,取得较好反响。二是调查征集方面。通过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e三明等平台,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三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和《关于东江滨公园我(列东大桥至如意桥段)整体提升改造设计方案的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并统筹研究吸纳。

  3.全力做好e三明诉求件办理工作。2022年市数字城管平台共受理e三明平台转办8254件,应结案8254件,已按期办结8254件,按期办结率100%;市民满意率达 99.78%。一是坚持24小时实时受理派遣市民通过e三明随手拍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城市管理类问题,转派至相关职能单位处置,并实时跟踪诉求件办理进度,必要时进行催办督办,确保市民诉求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第一时间将处置结果反馈给市民,确保市民诉求件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反馈。二是加强对疑难案件的协调处置。针对存在职能交叉、权属不明的诉求件,联系相关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协商解决。今年来,中心现场确权95件,其中现场召集相关部门到现场处置 28 件,大大提高案件处置的高效性。三是市城管局领导组织协调督办,对26件e三明平台群众反映的重大疑难诉求件进行专项协调、督导、办理,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促进问题得到及时化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现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个,平台:微信公众号,账号名称: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已在福建省政务新媒体监管服务平台备案。本年度共发布信息690篇,主要包括城市管理动态、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园林管理、物业管理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还转发包括中国政府网、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平台发布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解读、相关政策发布、重要会议精神解读、疫情防控动态和工作部署等任务信息147篇,内容形式有重点要点提炼解读、图片展示、问题解答、视频等。

  (五)监督保障 

  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具体承办,全员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专题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推进会,建立以办公室牵头,其他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积极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按照业务职能,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和局属单位。今年,多次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同时,强化监督,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切实做到“先审后发”“不碰红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三是与市民的互动交流还需要进一步增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夯实管理责任,强化内容保障,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实时更新。

  1.强化学习。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度三明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市直单位)》的学习,将相关指标摸准吃透,并借鉴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2.夯实责任。统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相关制度,强化日常更新维护,层层压实责任。

  3加强管理。加强自我管理,定期自查,找出问题,及时整改。对上级发出的相关通报,认真学习,举一反三,杜绝在本单位发生类似问题,确保我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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