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城管局 时间:2022-01-19 08:5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三明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列东街明宇大厦十六楼,邮编:365000,电话:0598-822264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紧密结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际,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对城管工作动态和公示公告、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及2021年部门预算、2020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开。注重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发布质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今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政务信息149条(机构人事9条、规划计划2条、城市管理9条、行政执法118条、其他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

  今年,未收到公众向我局提出的依申请公开事项,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及时公开发布信息 

  根据政府网站关于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发布概况信息、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等内容;围绕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园林管理、物业管理等城市管理领域与市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更好地提高了社会关注度和市民知晓度。

  2.积极优化办事服务事项。一是细化梳理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事项,群众办事更加便捷。2020年12月4日对梳理出的行政许可事项11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0项(共21项)通过审核,并及时予以发布,2021年1月开始,按“五级十五同”标准化事项进行行政审批服务。二是调整并重新公布权责清单,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情况。2021年8月19日,对“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中梳理出我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21项的权责清单调整并重新公布。三是梳理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根据“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共梳理出我局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1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1项,占比52.4%;公共服务事项10项,占比47.6%。四是调整并重新公布办事指南。根据“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中梳理出我局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21项,并按要求打印摆放在窗口。五是提高在线办理成熟度。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共21项中“一趟不用跑”21项,占比 100%。 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即办件在行政许可与公共服务事项21中即办件占16项,占比76.2%。

  3.积极加强互动交流。一是在线访谈方面。2021年11月19日,我局四级调研员伍基沛接受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专访,结合城管局工作实际就三明市法制政府建设与广大市民直接在线交流,倾听群众心声,解答有关热点问题,取得较好反响。二是调查征集方面。通过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e三明等平台,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麒麟山公园基础设施整体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方案建议的通告》和《关于公开征求三明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意见建议的通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并统筹研究吸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外公开有关信息,同时还利用12345便民服务平台等其它渠道接受公众对涉及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今年以来,坚持每周至少更新3条微信信息,全年共更新各类信息200余条。目前,我局微信订阅号关注数为1210人,新增279人,累计更新信息488余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了以办公室牵头,其他各个科室、所属单位积极配合的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按照业务职能,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科室和所属单位。今年,多次安排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同志参加市政府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实践操作技能。同时,强化监督,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0

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城市管理的难点和痛点多,与群众的直接利益联系非常紧密,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新媒体信息有时更新不及时。由于缺乏专职运维人员和其他工作原因,有时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三是上传内容单调、形式单一,政务新媒体平台工作没有创新性,宣传力度不够,普及人员太少。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的监督;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二是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机制。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在相关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加各类政务新媒体相关的培训,主动向做得较好的单位进行请教学习,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平台管理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规范建设。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和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审”责任制,加强信息内容审核把关,坚持信息更新及时主动。严谨细致工作流程,严格审核审查每一篇稿件、图片、影像资料,严把上传关,确保不出现错别字、图文不相符、以及其他政治性问题。四是不断提升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加强原创内容的挖掘,采用群众易于接受的语言组织内容,注重发布内容的权威准确、亲和人性、简洁精炼。对涉及科技进步、信息化建设相关政务新媒体进行关注,转发相关内容,丰富我局政务新媒体内容,扩大政务新媒体传播面和覆盖面。积极收集、上传各部门的动态信息、办事流程、政策等相关信息,丰富可以公开的形式、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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