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城管局 时间:2021-01-13 16:04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并在“三明市城市管理局”(http://xxgk.sm.gov.cn/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全文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三明市玫瑰新村51幢;电话:0598-822264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城市管理工作,以“主动公开、内容充实、丰富载体、及时回应”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思路,提高认识,扎实推进,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全年围绕深化改革、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增强公开服务实效和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推进信息公开,对涉及我局的公开事项逐一分解公开,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关情况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构,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明确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也全部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报送职责,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为我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学习,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条例的重要意义,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和实践操作技能。

  (三)强化监督,规范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全局各科室、下属单位主要工作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性工作抓紧、抓实。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

  (四)着力提升服务,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城管局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平台,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对城管工作动态和公示公告、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信息在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公开。注重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和信息发布质量,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今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重点,第一时间将有关市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规范犬类管理、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停车难专项整治等城市管理领域与市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事务进行公开,迅速得到三明鱼网、聚焦三明、芭乐网等新媒体的关注和转发,更好地提高了社会关注度和市民知晓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3

   13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

   +12

   9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1

   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4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24

   3399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新进展,但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局办公室和各科室之间联系,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及时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除正式文件外,其他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需纳入信息公开的范畴之中予以发布。三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更深的认识,引导公众正确使用信息公开的政府服务职能,为生活、工作提供便利。四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做好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信息量只统计信息公开目录数据,仅限于以本机关名义公布的信息,不含局属单位名义公布的信息。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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