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030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2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3〕25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3-16 15:13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2MA35BFW1XU):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绿都大厦9-10层)于2023年3月16日提交的复康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雨污水管网改造施工(具体挖掘地点:崇荣路复康小区2、4幢前市政道路20米;复康路复康小区33幢前人行道8米及市政道路10米)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3月16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4月17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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