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022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19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08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2MA35BFW1XU):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绿都大厦9-10层)于2023年3月8日提交的交警大队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雨污水及弱电管道改造施工(具体挖掘地点:新市南路315号店前弱电管网10米X 1米;新市南路329号店前污水管网10米X 1米、雨水管网20米X 1米;新市南路335号-江滨路城南酒店旁污水管网20米X 1米、雨水管网30米X 1米)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3月8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5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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