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017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1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3-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488782076Q):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工业北路13号)于2023年3月2日提交的徐新路与列东街交叉路口铺设污水管网施工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3月2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22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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