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013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1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2-23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3〕11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2-23 14:58

  

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717361030E):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92号)于2023年2月23日提交的新市中路8-10号(新市中路与芙蓉路交叉口)给水管道破裂抢修施工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2月23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2月24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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