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3〕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1-1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3〕4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3-01-16 15:51

  

三明市闽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7617896672):

  经审查,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工业南路159号)于2023年1月16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城市排水许可(项目名称:建设佳园)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2023年1月16日至2024年7月1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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