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2-00185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2〕161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三明供电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0155583765K):
你单位(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列东街1032号)于2022年10月26日提交的三明三元区220kV富兴变10kV#2富台线明珠花园配电室改造工程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10月26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30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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