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2-0100-2022-00175
  • 备注/文号: 明城管许〔2022〕152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2-10-11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明城管许〔2022〕152号
来源: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时间:2022-10-11 13:58

  

三明市三元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02MA35BFW1XU):

  你单位(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绿都大厦9-10层)于2022年10月11日提交的江滨新村1-6、8、11-14、35、36、45幢老旧小区改造污水管道接入列东街市政污水井施工(具体挖掘地点:江滨新村主路路口人行道35#-36#之间)须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10月11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道路挖掘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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