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恶如仇的林腾蛟

日期:2005-10-19 09:5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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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腾蛟(1517–1560年),字士才,号三泉,永安贡川人。
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选入太学,学业优异。明嘉靖二十六年中进士,出任广东新会知县。他革除苛政,除暴安民,使原来治安混乱的新会县得以大治。后因母亲病逝回乡守孝,临行时,新会县民数千人送行百里。守孝期满后,调任安徽休宁知县,在休宁县3年,政绩突出,奉召升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当时朝廷财用匮乏,又命林腾蛟负责催征南直隶、江西、湖广三省所欠的赋税银200万两,林腾蛟巡行一年,催征上缴130万两。他上奏道:“农民收获甚微,若再催逼,必伤民心”。皇帝准奏,给予免征。林腾蛟曾劾奏吏部有人贪赃枉法,卖官售爵,并以江都知县李一科贿万金而升官作为例证。结果吏部被罢官数人。有人赞扬说:“林御史上奏一疏,数十年正气复振”。林腾蛟为河南按察佥事时,查实朱元璋的第七代孙朱典模鱼肉百姓,强夺民妻、扩建王府殿堂的罪行后,即上奏揭发。在生命垂危时,他对儿子说:“必须待伊王定罪之后,再把我的灵柩运回故里”。不久即含恨去世,年仅43岁。林腾蛟逝世的消息传出后,河南洛阳、汝州等地人民痛哭。兵部尚书王邦瑞上朝说:“林腾蛟有振天揭地之气,施拯溺救焚之策,真大丈夫也”。洛阳、开封、汝州、伊阳、陕县等地百姓,都立祠庙纪念林腾蛟。
林腾蛟遗著有《三泉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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