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要求,现将《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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