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三明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开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精神,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1.落实公开责任主体。编制印发《三明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将42项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44个市直部门单位和12个县(市、区)政府,明确重点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要求,按季度开展督查,抓好贯彻落实。
2.落实解读回应机制。 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起草政策文件时一并起草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时发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电视台、宣传文本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社会群众,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针对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2019年,全市对稳定工业增长、教育改革、医疗保障改革、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45篇。
3.落实重点公开内容。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通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发布工业集中区、房地产项目、商业项目及学校医院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通过“意见征集”栏目发布调查征集152期,内容包括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繁荣发展、扩大民间有效投资等,2019年公布调查结果268期,收集有效意见建议45条并转至有关部门处理。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及时公开《三明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三明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三明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政府网站上举办政务访谈,针对审计事项与网民进行互动,让广大民众了解审计工作动态。
(3)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积极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平台+部门”宣传机制,组织全市50家重点执法(服务)、司法部门面向社会发布普法责任清单。三明市司法局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司办〔2019〕12号),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各级政府网站“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栏目,定期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消防安全抽查公告等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4)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所有关闭退出煤矿均按要求时间预先在三明日报或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关闭退出计划公示,将计划年度内关闭退出煤矿企业名单、证照信息、产能情况等向社会公示。二是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动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工业创新转型稳定增长,三明市工信局先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评价和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工信投资技术〔2019〕4号)《关于做好2020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工信综〔2019〕77号)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文件,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公布。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在市政府网站的“扶贫专题”专栏中设置“扶贫信息”“扶贫退出”“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扶贫规划”“扶贫项目”子栏目,及时公开各类扶贫信息64条。四是加强污染防治攻坚信息公开。2019年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开展“清水蓝天”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我市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意见征集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市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和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工作的政策措施、进展及成效情况,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相关政策解读。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开设“污染防治”栏目,重点公开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碧水攻坚等实施情况。
(5)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发布《三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三明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三明市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府信息,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均在各级政府网全文公开。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各级政府网站设置专题专栏,每个月定期公布双公示数量及公示率报表,积极践行让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承诺,落实可全流程网办服务事项。
(6)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在就业领域方面,以服务就业创业为重点,先后开展“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春风行动、“春节大中专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专场招聘会200多场次,参加企业共计2500余家,提供就业岗位1.23万个,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9万多份。在教育领域方面,制定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招生方案,及时将招生人数、条件、办法、流程向社会公布,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医疗领域方面,依托政府网站、新闻网、美篇、医务公开栏等媒体网络平台,及时对外公示私营医疗单位注销、建设意见、决定书等信息,发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健康扶贫等信息,全面提高群众对医疗政策信息的知晓率。在征地领域方面,严格落实“五公开”原则,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重点公开民众关注的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公告和中标结果、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和中标结果等信息,2019年公开征地拆迁公告23条、规划公告20条、土地矿产市场公告12条、其他公告57条。
(7)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一是按月做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在政府网上公开全市财政预算情况。二是按季向社会公开全市重点支出和惠民项目支出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政府采购情况。三是要求各单位通过政府或部门网站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及2019年度部门预算,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四是加强关于涉农补贴方面信息公开,先后在市财政局网站上公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本级支农资金的通知》《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三明市市级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三明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意见箱”子栏目群众在线来信来访邮箱提醒服务,有效推动行政机关及时办理解决群众网络政府信息公开诉求事项,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完善群众、法人依申请公开事项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依法按时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403件,按时办结率100%。
(三)平台建设方面
1.全面建成“资讯、互动、服务、资料、督查”功能齐全、全渠道覆盖的城市级网上公共服务平台(e三明)。e三明上线以来,提供网上便民服务超90项,服务点击量超1.2亿次,实现市县两级总医院预约全覆盖、生活缴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话费)全覆盖,在全省率先实现本地APP缴纳居民医保。至2019年底,e三明已实现“一号通认”,注册用户量超55万,实名认证人数超40万,成为三明市民熟知的网红APP。
2.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服务功能。一是积极开展政府网站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府门户网在2019年全国300个地市级政府网站建设排名中位列第17位,比去年上升7位;二是通过对全市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和三明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规划建设,将全市政府网站总数整合为42个,三明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获得2019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三是大力开展政务新媒体整合清理工作,清理整合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共225个,由原来374个整合为149个,极大地提升了我市政务新媒体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3.推进政府公报规范发展。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政府公报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做到同步发布,甚至优先发布。在政府门户网站重新设置公报专栏,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2019年,《三明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108条。
(四)监督保障方面
完善实时在线电子监察,每月网络巡查,每季重点抽查,点对点督办和年底绩效考评的工作运行机制。组织开展公开载体、公开内容、统计报表和年度报告等各类督查67次,对问题比较突出的18个单位,点对点下发《督办通知单》,列出问题明细,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抓好整改,整改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同时,组织引导12个县(市、区)政府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对部门分管领导、经办人员进行网站公开专栏建设、电子监察系统管理、网络统计报表填报等七个方面内容培训,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2019年起) |
|
规章 |
11 |
11 |
11 |
|
规范性文件 |
2124 |
2124 |
2124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191 |
0 |
9221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204 |
0 |
1909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848 |
0 |
4999 |
|
行政强制 |
949 |
0 |
54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18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652 |
481714587.2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2 |
4 |
0 |
1 |
2 |
1 |
1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1 |
3 |
0 |
1 |
0 |
2 |
7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6 |
0 |
0 |
0 |
1 |
0 |
7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 |
1 |
0 |
0 |
1 |
0 |
1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00 |
4 |
0 |
1 |
2 |
2 |
10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 |
0 |
0 |
0 |
0 |
0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人员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策解读与回应交流时效性还要加强;三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完善。为此,2020年,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一)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加强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二)全面扩大公开内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三)全面提高公开质量。推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坚持实时电子监察、每月巡查、季度抽查、点对点督办的运行机制,做到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办好本级政府公报,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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