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19-03-07 11:4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1日至2018年1231日,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7500615,电子邮箱:smgkb@126.com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18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助力建设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今年以来,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我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今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公开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会议、全市金融风险防控专题会议、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会议、2018年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常务会议信息47条,以及公开政府及部门制定的政策文件38条,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通过网站、报纸、电视等载体公开《2018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涉及公众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性文件共60余条,让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落实省政府部署,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编制权责清单。2018年,市直47个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由市政府审定并公布实施。权责清单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市直部门就本部门权责清单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已审定公布的县(市、区)权责清单分别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开。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抽查任务和检查结果“四公示”,统一各部门抽查结果录入途径和时限,工商部门实现企业抽查检查结果100%对外公示。目前,各有关部门已累计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公示抽查检查信息3640条。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政府预算信息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修订预决算公开模版的通知》(闽财预〔2018〕4号)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全部在人大批复后20天内公开。部门预算批复时,在文件中明确要求单位应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统一在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上集中公开。2017年三明市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应公开的预算单位1677个,已公开单位1677个。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三明实际,编制印发《三明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要求。2018年在网上办事大厅做好一次性告知等批准服务信息的更新和维护。按照规定时间,将所受理的项目(除涉密外)的批准结果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及时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上公开。全年公开福建三明林业学校实训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等信息50项。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三明实际,编制印发《三明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要求。2018年完成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工作,在市县共享、互联互通的电子交易平台基础上,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推送交易数据信息,实现市、县两级交易信息在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全公开、全共享。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结合三明实际,编制印发《三明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市政府定期组织网民在线访谈,加大重大工作部署政策解读,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均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与网民实时互动,回应关切,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市广播电视台专门开设政风行风热线栏目,今年以来,连续多期由重大工作涉及的政府部门上线解读政策,现场直播回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媒体解读与回应平台的效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我市着重落实好各级政府部门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今年以来邀请发改、人社、环保、农业、旅游、林业、市场监管、教育等23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参与“在线访谈”节目,进行现场解答,涉及的内容有“环境保护政策解读”、“扶贫攻坚有关问题解答”、“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一图一卡一册’推广情况”等领域,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一是建立把关机制。主要由政府办业务科室把好第一关口,对需要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部门在报送文件给市政府办业务科室的同时,由业务科室要求部门一起报送政策解读材料。二是强化工作实效。对部门报送的解读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原则上随着文件一起公开,做到同步发布,最迟不超三天。三是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政策问答、在线访谈、主流媒体解读等形式,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和市县乡三级固定公开栏,尽可能扩大传播范围和受益面。

13)推进政策形式解读多样化。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能够较好的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进行解读,如明溪县税务局在解读税收热点政策时,能够利用《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文件中相关数据、生动实例来进行佐证分析,把政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了误解误读。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今年以来,我市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电视台、宣传文本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社会群众,以政策解读的透亮赢得社会的稳定;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如在政府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及在线访谈专栏发布“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有关法规政策”、“三明市扶贫工作有关问题”、“教育扶贫助力精准扶贫”、“做好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解读信息。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召开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参加会议并做工作部署,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国安局、数字办、通管办、梅列区委宣传部、三元区委宣传部等单位作交流发言,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明确网络舆情事件分级分类,加强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领导,绘制网络舆情处置路线图,强化网络舆情事件应急处置。明确涉事地方部门主体责任,对涉及地方部门突发事件舆情,做好畅通快速报送程序、分析研判舆情影响等重点工作,及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适时对外公开发布,并对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做好评估,确保妥善处置涉本地本部门突发事件舆情。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网络阅评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关于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成立市级重大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重大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对在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中不力,视情节轻重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5.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网上办事大厅将全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一网揽尽,实现了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目前,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已进驻38个部门,280项行政审批事项、465项公共服务事项。二是大力完善全程网上办理。市网上办事大厅与市电子证照库完成对接,审批办结立即生成电子证照。三是开发微信公众号,开通网上办事预约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线上与线下全流程闭环服务。

19)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实效标准化。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2365公共服务电话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20)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我市政务数据汇聚平台于2017年7月通过省数字办组织的专家验收,截至目前,已汇聚53个部门数据,累计数据超2.5亿条。市数字办基于政务信息网发布了第一批共享服务接口,提供包括身份证信息、企业基本信息、社会组织信息等20个共享服务,以便部门业务系统避免重复采集数据和群众办事重复提交材料。

21)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我市政府网站普查范围内的网站均已添加政府网站找错标识。安排专人每日查看政府网站找错留言情况,并督促受理单位对留言及时进行处理。截止12月31日全市本年度共受理政府网站找错留言56条,按时答复率100%。

6.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22)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加强服务监督,设置监督台和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对办事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诉求,相关科室及时协调解决。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总监控室视频监督、电子监察、现场巡查等方式,加强督查和工作通报,重点检查超权限、超时限、逆程序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以及作风纪律规范,推进优化服务。

23)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根据《三明市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启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建设,将省上统一要求的投资项目并联基础上,创新用地批准、方案审查、施工许可等实行四个阶段全流程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并联审查审批,项目审批各环节信息实现全流程联网共享,实现项目并联审批“一窗式受理”,项目审批时限由原来的98个工作日压缩至28个工作日。

24)加强实体政务大厅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在市(县)政务大厅配置导办台、饮水机、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提供打印、复印、电话传真、免费wifi服务,新增电子叫号系统、窗口LED显示屏,极大方便群众办事。同时,统一设置行政审批服务、涉税服务、社保服务、公安便民服务等部门自助服务机柜,打造24小时自助服务区,树立全新服务形象。

7.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5)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企业开办时间、建筑施工许可审批时间再减少一半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6)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我市6月份组织各级各部门审批职能部门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办事指南进行重新编制,内容涵盖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等18项,统一印制5万余份新《办事指南》。同时,组织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情况自查整改,对各责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信息缺失或错误情况督促整改到位

27)推动信息同源管理。2018年我市各级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均已入驻网上办事大厅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并对外公开,同时按照省里要求,推进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行政审批系统、政务APP采用统一的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

28)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市行政服务中心下发《关于开展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重点检查各部门办事服务信息中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理依据、权力来源、表格及样表下载等基础数据录入情况。全年完成办事服务信息整改1811条,完成空白表格及样表上传260多条。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8.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9)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一是严格落实政府网站检查工作。2018年全市按照抽查比例不低于40%的方式每月开展政府网站抽查,及时对问题网站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二是严格规范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对新建政府网站必须严格按开设程序向市政府办、省政府办进行逐级申请、审核,获批后方可投入建设运行。三是积极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8年,统一技术平台已整合28个政府工作部门和12个县(市、区)共40个政府网站。

30)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根据国家和省上文件要求,市数字办与福建网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由该公司为三明市政府门户网提供IPv6地址转换服务,解决三明市政府门户网IPv6过渡性改造问题。

31)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发试点工作。市数字办组织召开市级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建设工作会议,针对十个重点领域,部署开展市级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汇聚工作,以保障数据的高质量性和高利用率。

9.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32)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开通“中国三明”微信公众号和“三明市政府网站编辑部”新浪微博,积极推送我市重要政策的解读以及各类便民服务等信息,收到良好效果实施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活动,对政府热线电话加强管理,鼓励群众积极来电参与交流。政府网站专门设置互动交流栏目,包括12345信箱、民意征集、互动访谈等内容,推动网络问政活动落实。积极发挥文化市场投诉咨询电话作用,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记录。

33)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层层印发《关于加强对新闻媒体平台管理的通知》,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上稿谁负责,谁审稿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三审制度”,落实具体的信息来源,明确责任人,确保及时更新,不能及时更新栏目,予以归并或关闭。

10.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34)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严格按照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8〕18号)要求,进一步对由国家部委统一开通和管理的36部电话专线、省属2部电话专线、市直各部门自行开通的25部投诉电话专线逐一摸排运行使用情况、登记造册、制定整合方案,除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大确需保留的非紧急类热线电话,其他热线逐步整合到12345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人员、经费统筹使用,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11.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35)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积极创办市本级政府公报,按照规范要求刊登公报内容。探索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机制,选择3个市直部门为试点单位探索部门规范性文件刊登市政府公报工作。探索政府公报刊登政策解读材料工作。建立政府公报编校审及出刊等工作机制,增强出版规范性和时效性。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功能,赠阅范围覆盖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基层单位和司法机关。

36)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创办市政府公报电子版,做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筹备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立公报专栏,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和发布模式,确保电子版方便阅读、安全可信。积极推进利用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府公报电子版工作。建立政府公报数据库,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7)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8)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1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39)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制度规定栏目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相关制度。严格做到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依法审查,并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进行去标识化处理。

14.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40)部署开展《三明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经营、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有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15.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41)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市教育局、环保局、文广新局、旅发委、卫计委、住建局、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制度规定子栏目发布,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要求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42)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积极推进市直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研究编制我市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37676条,其中:主动公开31163条,占82.71%;作为依申请公开3037条,占8.06%;涉密不予公开3476条,占9.23%。《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4290条。 

    

                                                                                                                                                                                                                                                                                                                                                                                                                                                                                                                                                                                                                                                                                                                                                                                                                                                                                                                          

      ●主动公开31163条,占82.71%;

      ●依申请公开3037条,占8.06%;

      ●涉密不公开3476条,占9.2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8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31163条。

 

 

  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包括:

     ●机构职能类3304条,占10.6%

     ●政策、规范性文件类3295条,占10.57%

     ●规划计划类1630条,占5.23%

     ●行政许可类1641条,占5.27%

     ●重大建设项目类828条,占2.66%

     ●为民办实事类2596条,占8.33%

     ●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1167条,占3.74%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666条,占5.35%

     ●科教文体卫生类2066条,占6.63%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3341条,占10.72%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2018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1163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654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11条;政务微博公开1829条;政务微信公开3812条。市、县两级档案馆和图书馆接受送交政府信息公开单位530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17323条,接受查询486人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8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555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43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8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140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微博微信回应97次,其他方式回应283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2018年,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57条,其中:当面申请69条,占43.95%网络申请71条,占45.22%信函申请17条,占10.83%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条例》实施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001条。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8年,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157条。

 

     ●主动公开范围信息104条,占66.24%;

     ●同意公开答复11条,占31.81%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2条,占1.27%;

     ●不同意公开答复16条,占10.19%;

     ●申请信息不存在10条,占6.37%;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2条,占7.64%;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条,占1.27%。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2018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人事安排,属于涉密信息,所以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组织机构设置不够统一。省、、县政务公开机构设置不统一,主管部门不统一,工作人员配置不统一,造成开展工作过程中,协调比较困难,有时也会出现责任不明确的现象。二是公开内容与群众期望有差距。人民群众对公开信息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公开的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充分,实用性不强的问题,公民的知情权益受到影响。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提升公开水平。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二是以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为主线,全面扩大公开内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积极稳妥做好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三是以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公开质量。推进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坚持实时电子监察、每月巡查、季度抽查、点对点督办的运行机制,做到发现问题即查即改。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办好本级政府公报,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探索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机制,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由于目前没有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单列统计,所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府主管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行列。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8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1163

39584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1163

342631

     2.政府公报数

36

36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57

200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9

1138

     2.网络申请数

70

49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7

19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57

200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1

142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88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6

3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8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1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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