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18-01-16 11:1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7500015,电子邮箱:smgkb@126.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三明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开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精神,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加强预期引导

(1)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电视台、宣传文本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社会群众,以政策解读的透亮赢得社会的稳定;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针对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今年以来,全市对稳定工业增长、医改政策、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98份。

(2)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市财政局每月中旬通过市政府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市政务公开栏发布当月全市财政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预算执行分析表,其内容涉及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基金预算收支基本情况、预算执行特点。同时对我市每月财政收支情况及原因进行解读,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下阶段工作重点。

(3)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建立《三明市统计局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制度》,在数据发布前后加强舆情监测,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计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同时借助三明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三明日报、三明市农业普查宣传活动、统计宣传日活动等多形式开展统计宣传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公众问题。在三明市统计局门户网上开设“政策解读”栏,及时公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限额以上贸易单位名录库管理有关问题解答和功能等信息。

4)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开《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机制,畅通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及广大民众对审计工作的关注。1019日在三明市政府门户网上举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的政务访谈,针对审计事项与网民进行互动,让广大民众了解审计工作动态。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5)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一是通过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网站和“三明双创”微信公众号,不断更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动态,尤其双创资金下达前均在双创网站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二是编制第二册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汇编,更新梳理国务院、中央部委、省级、市级相关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政策内容。三是每月编发两期双创工作简报,让中央、省有关部委厅局和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动态了解我市双创工作开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四是举办市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福建创新创业大赛(三明赛区)以及各类创业路演、创业论坛等,挖掘双创的亮点和特色,培育示范典型。五是按照省上要求,对我市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在市财政局门户网进行公开。六是出台公开《我市将调整2018年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我市第三次阶段性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政策信息,以及促进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保障和改善民生。七是开启全市范围内国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办税厅181项国地税业务通办,打造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税,省三家事”的多赢格局。

(6)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三明市属及中央、省驻明单位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福建省2017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福建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信息,预防目录清单外的违规收费。二是实施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对市直单位进行巡查,没有发现违规收费情况。三是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部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要求各有关单位按规定取消停征相关收费项目。

7)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发布《三明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7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明企减办〔20174号),方便企业查阅。二是开展减负宣传。组织市直27个成员单位收看全国减轻企业负担电视电话会议工作。三是组织企业开展负担调查评价。组织我市24家企业做好企业负担调查问卷的填报和编制用户名,有效做好企业降本减负工作。四是落实降本减负政策。做好每季度开展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汇报,预估今年我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达13亿元。五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企业减负举报机制,在市经信委网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防止向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8)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一是执行2017年铁合金(结晶硅)弃水期电价政策。我市共有大田华阳光电等10家企业享受该项优惠政策,1-12月享受弃水期电量约4.55亿千瓦时,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支出约0.682亿。二是执行2017年度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市经信委积极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进行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申报。全市电力直接交易电量总计达38亿千瓦时(包括春节期间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共56家企业进入全省电力直接交易企业名单,节约企业电力成本约0.98亿元。三是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余热、余压(气)发电,全市余热余压(气)发电企业可获得300万元财政奖励。

9)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披露信息的编写、审核,及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文件、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今年以来,共发布社会保险各类信息152条。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0)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每个月在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布上月全市290个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二是收集、汇总全市各县(市、区)抓重点项目的举措和做法、重点项目开工建成等有关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三明日报上公开相关信息38条,同时在市发改委网站设置“五比五晒”项目竞赛专栏集中展示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及时公开重点项目名单,今年2月,将三明市2017年度重点项目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四是在市发改委网站设置项目审核公示栏目,及时公布重点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结果等,落实项目信息公开职责。2017年,公示审核项目34个,其中审批项目22个,备案项目12个。

1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依托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公立医院药品、林权等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相关信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组织成立碳排放权交易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做好我省碳市场启动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31家企业纳入全省第一批配额管理单位,数量列全省第三位。三明市承办了全省第一场的开市前企业辅导培训会和现场开户动员会,企业参会达到103%,现场开户率高达83.9%根据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要求,共组织水泥、钢铁、化工等23个行业119家重点单位和企业上报2011-2014年碳排放数据。今年3月,组织第一批22家拟纳入碳交易市场的重点企业填报2013-2015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并上报省发改委,6月份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了数据核查工作。9月份,组织第二批15家拟纳入碳交易市场的重点企业填报2013-2015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积极组织企业纳入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已组织三钢集团等31家纳入全省碳配额管理重点排放企业。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12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市录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总数25个,比年初减少11个,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展缓慢自行退出以及清退伪PPP。将乐入库5个项目,位列全市第一;大田4个、尤溪3个,分别位列全市二、三名。全市落地PPP项目12个,另有5个项目已进入政府招标采购阶段。大田落地项目3个,位列全市第一。宁化县医院新建项目入选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第三批示范项目库;三明燃气项目入选省级第一批PPP示范项目。将乐、尤溪等6个项目正在申报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按照财政部19个行业领域的划分标准,我市PPP尚未达到全覆盖,PPP项目主要分布在市政工程和医疗卫生领域,农业、林业、科技等领域依然空白。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3)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前置审批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均已在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市直部门就本部门相关事项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开。2017年以来,市编办落实2016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提出的整改意见,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落实,调整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设置,落实省政府部门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纵向清单”,对市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进行调整,各调整文件分别在市政府网站、市委编办网站公开。各县(市、区)清单及事项调整文件分别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开。

14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落实省政府部署,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编制权责清单。进一步依照法律法规的废、改、立、释梳理调整权责事项,对没有法定依据的权力事项予以取消,法律法规新立的权力事项予以增列,法律法规修订的权力事项予以调整。2017年,市直47个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由市政府审定并公布实施。权责清单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市直部门就本部门权责清单在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已审定公布的县(市、区)权责清单分别在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开。

15)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坚持对规范性文件做到事前合法性审查、事后报备和不定期清理,对不符合规定情况或无需继续履行的规范性文件,市法制办不定期报请市政府进行重新修订或作废,并将清理结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同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有效。

16)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市审改办、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明工商综〔2017122号),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多部门监管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事项实施细则。目前,我市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和有监管职能垂管行政单位基本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17)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三明市网上办事大厅将全市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一网揽尽,实现了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2017年,市级网厅已进驻41个部门507项行政审批事项、270项公共服务事项和266项其他权力事项。受理企业群众办事867902件,办结867205件,提前办结率99.92%二是建成电子证照库。满足部门窗口审批过程中的证照生成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等需要,现已生成电子证照20余万份。三是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实现政务数据互联共享。目前,我市已制定了市网上办事平台与部门自建系统接口的技术标准,部门单位正与省上协调联系,确保系统对接或入驻到位。四是建设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三明市市民通”微信公众号,实现在线申请、数据调用,申请表下载、调用电子证照、与邮政EMS对接等功能,目前所有部门单位的审批服务事项都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办理。

2.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18)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信息及增资扩股项目信息,推动产权交易信息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国有资产数据信息,加强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主动公开我市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情况。

19)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是根据纳入市国资委快报统计28家出资企业财务数据审核并表得出,按月公布,全年公开12条所属出资企业财务状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是根据纳入市国资委年报统计的187家企业(含市本级62家,各县市区125家)汇审得出,2017年初公布2016年市国资委年报数据。经营业绩考核目标采用企业预报,市国资委审核确定的方式进行核定。年度结束后,市国资委依据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并及时公布,2017年公布2016年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3.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20)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农业信息网专设“价格行情”栏目,每天固定更新我市“鲜活水产品信息”,每周发布“畜产品和饲料价格信息”、“国内饲料原料行情汇总”以及不定期更新“三明市区农副产品价比三家价格一览表”。2017年,三明市农业信息网共发布“鲜活水产品信息”222条、“国内饲料原料行情汇总”60条、“畜产品和饲料价格信息”46条,“三明市区农副产品价比三家价格一览表”20条。通过及时发布国内农产品原料批发市场价格、我市农产品价格、主要超市农副产品价格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既满足我市相关农业企业信息需求,又为广大市民选择农副产品提供价格参考。

21)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通过三明农业信息网站发布关于农村土地确权、“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政策信息40多条。市农业局编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政策问答》6000册,发放《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挂图》1000份到乡、村张贴宣传。协助整理省市有关扶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等惠民政策清单供驻村干部和农民了解相关惠农政策。

22)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按月收集各县确权进度,根据阶段工作情况在三明农业信息网上发布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权属调查、审核公示、合同签订等工作进展信息。各县通过组织专题培训,编印发放操作手册、土地确权明白纸、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确权的相关政策、工作内容、操作流程和农户权力义务。全市共培训县乡干部及村组干部9400多人次,发放土地确权宣传材料59万多份,使农民家喻户晓、主动参与。在确权过程中,结合开展权属调查、地块指界等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使农民群众更好地知情、参与和监督。

4.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23)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组织全市17563户次纳税人进行申报培训,讲解税收政策,开展银税协议签订、票种核定、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控发行等,8027纳税人发放增值税发票33万份;全市共开展各类培训221场,内外部参训人数达47601人次;发放《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大辅导手册》6000册,《税负分析测算表填报说明》3000册,其他培训辅导材料32000份;设立营改增咨询窗口26个,增加人员34个,助力营改增稳步推进,各方面基本达到预期,取得明显成效。

24)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共福建省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22号)的通知,指导督促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统计本单位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摸清各单位通过政府举债购买服务和固定资产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举债。

2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7年,我市预算草案报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已于人大会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在三明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全市应公开1682家预算单位,已公开1682家单位,公开率100%。所有预算单位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全部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功能工作信息公开

26)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一是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政策宣传和解读。举办1期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辅导培训班,邀请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的专家进行授课,重点就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情况和目前形势进行介绍,对高企的认定标准、申报流程、风险管理技巧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券补助政策等方面进行全面详细的讲解。二是加强对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举办1期企业创新创业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解读国家、省、市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全面提升学员的政策理解及实务操作水平,提升双创服务能力。三是通过三明市科学技术局网公开各类科技创新政策83条、政策解读文件176条,主动公开信息87条。四是通过“三明科技信息”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科技政策和信息56条。五是通过科技活动开展政策宣传。市科技局结合学雷锋”活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知识产权周活动等各类活动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传,发放政策汇编材料,指导企业和市民创新创业。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27)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2017年度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监管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公布一批关闭的产能过剩企业名单,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做好产业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转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争取上级政策扶持。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28)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开展三明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市商务局成立3个政策宣传组,深入各县(市、区)商务局召开专场的座谈会,进行政策巡回讲解,释疑解惑。宣传组通过“四带”即带宣传单、带视频U盘、带标准托盘模型、带卷尺,深入宣传,现场指导企业标准化改造,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切实让企业在标准化建设中获益。建立三明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微信群、QQ群,群里有400家企业,并安排专人负责,与企业进行互动交流。同时,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网站专栏、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实效。

29)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市质监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在市质监局网站首页开辟诚信红黑榜栏目,发布诚信黑榜名单,公示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名单,2017年共发布诚信红黑板5次,信息公开73条。市工商局扎实推进流通领域质量抽检结果公开工作,通报抽检中涉及的不合格商品。 20175月,双随机综合检查组对全市58户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执行情况、经营者向服务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是否真实、经营者是否销售不符合产品包装、标识要求的商品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公布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违法行为。同时商品质量监管与处罚信息公示相结合,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公示,公示率达100%,与企业的信用状况评价挂钩,对经营者的处罚情况及时记入经营者信用档案。

30)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一方面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立案查处工商类案件431件,结案405件。所有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信息100%向社会公示,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检查案管系统案件公示进展,对公示不及时的予以提醒、督促,适时通报各单位公示情况,努力提高全系统行政处罚信息的公示率、及时率、准确率。2017年,全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公示1562个案件的行政处罚信息。另一方面,探索建设“三明广告互联网+服务监管平台”,通过广协引导经营企业(单位)在企业自建网或协会门户网上设立广告业务电子档案备案平台,积极推进广告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现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工商机关依法应当公示的广告监管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100%再一方面,依托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及时公开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每月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业务处理系统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汇总上报国家发改委,并按照要求及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在三明市发改委网站上公示,2017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件。

()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31)加大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抓好市本级扶贫政策、资金等信息公开。市农业局(扶贫办)把市本级扶贫政策、资金信息公开摆在重要议程,利用三明农业信息网、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对造福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市级配套补助资金、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等按要求进行公告公示,加大公开力度。一年来,市农业局(扶贫办)在三明市政府网累计公开公示各类扶贫政策、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等政务信息共计百余条,公告公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涉及资金总量近亿元。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做好扶贫脱贫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告制度,下发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县、乡、村做好扶贫项目的前期调查论证工作,并要求县级及时公开公示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特别是所有到村到户项目都在所在行政村进行了公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如建宁县将2017年所有到村到户项目都在所在行政村进行了公示公告,并设立举报电话,全程接受扶持扶贫对象的监督,目前为止未接到相关举报投诉电话。全市12个县(市、区)均按要求公开公告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占总数的100%

3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强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公开事项的专题研究和具体部署,制定具体措施方案,确保任务落实。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县、乡、村宣传栏,公开四类信息:一是城乡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实施过程、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二是减灾救灾开展情况;三是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四是慈善组织信息,让困难群众知晓信息,得到保障。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33)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环评信息等栏目。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新增空气质量预报、水环境质量月报、等栏目。不断加大五个方面环保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设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等。二是加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73号)要求,通过网站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公开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三是加大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管理,积极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等信息督促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按要求在福建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管理系统公开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四是加大督促建设项目公开环评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环评资质受理等信息,在市环保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本案系统等专栏。五是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质量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环境监管类执法检查等信息,及时发布我市2016年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情况及503家纳入2017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定期公开环境信访投诉案件处理结果、挂牌督办进展情况等,每月编制一期环境监察政务信息,并及时予以公示。主动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每月公开环境质量情况以及环境质量会商情况等信息。

34)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201732,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明委办〔20173号),各县(市、区)也迅速行动,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既体现各地特色,又有创新举措。截至3月底,市、县、乡三级全部出台公开实施方案。4月份,市常务副河长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第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三大流域河长分别召开流域推进会,对“一河一策”编制工作提出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推动“一河一档一策”调查建档工作。各县(市、区)按照市里的工作要求,重点排查各类污染源、违章建筑和河道垃圾等问题,并按不同的污染种类进行分类登记,建立河流档案。同时,根据排查到的污染源和其它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确定治理项目,分解治理任务,落实治理责任和时间节点。目前,全市3条市管河流,65条县管河流已全面开展“一河一档一策”编制工作。

3.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35)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结合教育部门实际,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学校做好政务(校务)公开,重点公开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贫困地区薄弱校项目、中小学招生、随迁子女入学及学校财务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2017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政务公开栏以及各类新闻媒体等平台对外发布信息达5000余条,其中包含公共关注度高的招生考试、教育督导、生资助等教育领域信息173条。在省教育厅网站、三明日报、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刊发教育新闻147条,编印《三明教育》10期,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36)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收费标准、小学初中划片入学、中考中招、普通高考、教师招聘等问题,通过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广泛公布,深度公开。市教育局每年都作客市广播电台《纠风热线》和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接受专访和广大群众提问,宣传解读相关政策,做好排疑解惑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今年共主(协)办66件建议提案,主动公开65件办理结果,仅1件依申请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7)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推进卫生计生重大政策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通过在各公立卫生机构开设微信公众号、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示专栏、制作和发放主要服务和健康知识宣传小册子、召开医患沟通座谈会、设立投诉信箱等方式,及时公开医院举办的义诊活动、专家坐诊信息、就诊流程图、医疗服务收费价格、药品收费价格和优惠、免费政策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和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健康三明”(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全面改版升级预约诊疗、寻医问诊、健康等栏目,通过手机,基层卫生机构和居民能够随时随地快速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居民能够随时随地享受家庭医生提供的医疗健康服务,医生能够即时了解居民健康情况,实现诊后随访,健康档案管理等。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38)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在市食药监局网站设置便民查询、食品药品安全、食品药品执法监管、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四品一械常识等专栏,开通三明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新媒体,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今年以来,我市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45期,公开食品药品监管信息290条。

(39)探索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规范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行为,并对医药代表的学术推广和备案登记如何进行,提出了具体的实施路径。目前,食药监总局完成制定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我市将根据新的政策法规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

40制定金融领域特别是金融市场相关政策时高度重视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召开行长联席会议、专题座谈会,开展金融宣传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国家和人民银行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社会各界合理掌握政策要点和意图,促进政策公开并有效落实。

(41)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的稽查执法工作动态。修定发布《三明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做好行政处罚决定、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

42)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房地产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今年,共发布政策解读9条,包括《关于搭建商品房选购平台和统购公租房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化解我市商业办公地产库存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三明市“城市双修”全国试点城市建设暨示范项目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的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720日,通过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对《加大公共停车设施供给 逐步解决停车难问题》进行了在线互动访谈。

43)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完善房地产市场库存和交易监测平台,推进一手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建设,实现省、市、县三级日报数据自动联网传输直报,每月定期发布新建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成交面积、价格和商品房库存等市场信息。与主要媒体合作,在“三明日报”定期开设房地产专版,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加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公开发布《关于规范和简化市区商品房预售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商品房营销行为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房等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关于三明恒大御府项目限期开盘的通知》等,公开政府宏观调控监管的措施、决心和目标,保持房地产市场基本稳定。贯彻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出台公布《关于集中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专项工作的通知》《转发省住建厅等9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通知》。通过12345平台和信访事项承办,公开回应市民关注和投诉的房地产热点问题,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44)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一方面,在市住建局网站开设保障性住房网上公开专栏,发布市区保障房项目建设情况、办事指南、政策公开等内容。同时要求各社区在公共场所张贴受理通告,在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等场所公示受理、初审、复核名单等信息。及时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在当地建设或房管部门等政府网站上或报刊媒体上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对象、房源、流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等“六公开”。2017年,全市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保障房政策、选房通告等信息共88条。按照全省统一的保障房配租配售流程,已在市本级、永安市上线试运行三明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正加快全市各县(市、区)上线运行保障房系统工作,逐步建立保障房配租配售日常受理机制,加强便民服务。另一方面,在市住建局网站开设危房改造专题专栏,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将农户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及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信息和资金分配信息实时公开。

45)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积极配合推进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及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都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如日常采购中标结果、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公告和中标结果、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和中标结果等,今年以来,公开征地信息60条,包括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3.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46)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今年以来,我市共召开全市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例会48次。汛期、夏季高温等易发事故时期,市安监局分别印发公布《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同时市安监局与各县(市、区)安监局联合开展执法检查239次,检查结果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企业36家。在执行日常检查、双随机检查的基础上,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甄别,筛选出其中一些具有典型性、警示性的安全事故隐患,在网上进行公开,作为警示教育、群众监督的作用。今年累计公开了24条安全事故隐患。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47)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编制印发《三明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重点公开内容、责任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要求,召开会会议,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对号入座,逐项逐条抓落实,做到全面彻底公开、主动及时公开、细化条目公开。按季度督查落实情况。

48)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十条规定》,进一步细化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

49)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省政府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我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编制工作,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公开目录、公开指南、运行流程图和评估考核表,统一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等,使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执行、落到实处。

50)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制定《三明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方案》,确定44个单位为基层政务公开联系点,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51)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都积极主动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52)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积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2.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53)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87号)精神,三明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开展政策解读,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严格工作标准,提高政策解读水平,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54)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一是建立把关机制。主要由政府办业务科室把好第一关口,对需要政府、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部门在报送文件给市政府办业务科室的同时,由业务科室要求部门一起报送政策解读材料。二是强化工作实效。对部门报送的解读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后,原则上随着文件一起公开,做到同步发布,最迟不超三天。三是丰富解读形式。统筹运用政策问答、在线访谈、主流媒体解读等形式,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和市县乡三级固定公开栏,尽可能扩大传播范围和受益面。

(55)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6)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要求,今年前三个季度,市数字办分别开展5次全市政府网站抽查和1次全市政府网站全面检查工作,按季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通过频繁、有效地检查和抽查,我市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和内容保障得到进一步提升,确保在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抽查中无重大问题网站出现。9月份,市政府办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三明市政府网站集约整合工作的通知》(明政办函〔201779号),严格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办、市直相关单位按时间进度抓紧落实,切实取消存在问题较多的政府网站。2017年,全市政府网站由2015年初统计的281家整合为现有的51家,三明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已实现市县两级统一应用,按时完成省政府办公厅要求2017年底完成的工作目标。

57)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明确开办新媒体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为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新媒体功能、增强新媒体的推广,已开通“中国三明”微信公众号和“三明市政府网站编辑部”新浪微博,积极推送我市重要政策的解读以及各类便民服务等信息,收到良好效果“中国三明”APP20169月投入使用后,运行平稳;今年为配合我省闽政通APP的建设,积极挖掘现有资源,配合做好相关信息资源与闽政通APP的对接。实施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活动,对政府热线电话加强管理,鼓励群众积极来电参与交流,增进公众相互交流。政府网站专门设置互动交流栏目,包括12345信箱、民意征集、互动访谈等内容,推动网络问政活动落实。积极发挥文化市场投诉咨询电话作用,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记录。

58)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主动公开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档案馆、图书馆提供相应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2017年,全市建立公共查阅场所20个,主动接受送交政府信息单位490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12146条,接受现场查阅332人次。

4.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59)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行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意见箱”子栏目群众在线来信来访邮箱提醒服务,有效推动行政机关及时办理解决群众网络政府信息公开诉求事项,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17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54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42514条,其中:主动公开34073条,占80.15%;作为依申请公开3842条,占9.04%;涉密不予公开4608条,占10.84%。《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31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7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34073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261条,占9.5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3480条,占10.21%;规划计划类1646条,占4.83%;行政许可类1976条,占5.8%;重大建设项目类1008条,占2.96%;为民办实事类3111条,占9.13%;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1172条,占3.4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2034条,占5.97%;科教文体卫生类2254条,占6.6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3589条,占10.53%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2017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073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911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15条;政务微博公开2067条;政务微信公开3248条。市、县两级档案馆和图书馆接受送交政府信息公开单位490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12146条,接受查询332人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7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298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93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7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54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5次,微博微信回应143次,其他方式回应229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2017年,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54条,其中:当面提交32条,占20.78%;网络申请117条,占75.97%;信函申请5条,占3.25%。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条例》实施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844条。

()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7年,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154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56条,占42.21%;同意公开答复49条,占31.81%;同意部分公开答复3条,占1.95%;不同意公开答复4条,占2.6%;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1条,占7.14%;申请信息不存在11条,占7.14%;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0条,占12.99%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人事安排,属于涉密信息,所以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组织机构设置不够统一。省、市、县政务公开机构设置不统一,主管部门不统一,工作人员配置不统一,造成开展工作过程中,协调比较困难,有时也会出现责任不明确的现象。二是公开内容与群众期望有差距。人民群众对公开信息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公开的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充分,实用性不强的问题,公民的知情权益受到影响。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五公开”工作。抓住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固定公开栏、报纸、电视和行政服务中心等载体,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三是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固定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内容保障,做好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助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2018年前建成市级和县(市、区)统一的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场所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督查保障。不断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备,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落实配套措施,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实时电子监察、每月巡查、季度抽查、点对点督办的运行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绩效考评,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由于目前没有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单列统计,所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府主管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行列。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4073

36468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4073

311468

      2.政府公报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54

184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2

1069

      2.网络申请数

117

428

      3.信函、传真申请数

5

17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54

184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9

141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86

     3.不予公开答复数

4

15

     4.其他类型答复数

20

81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1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三明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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