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7-01-24 08:3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950556,电子邮箱:smgkb@126.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三明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开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6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号)精神,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闽政文〔2015〕471号)精神,推动市县政府部门全面公开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围绕“清权、减权、晒权、制权”四个环节,全面审核部门权力,形成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权力运行”和“政府文件”栏目集中展示,并及时动态更新。今年以来,全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权力清单416份、责任清单442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08项、前置审批事项147项,接受社会监督。公开的内容包括:审批事项名称、实施部门、共同实施部门、前置审批项目名称、前置审批实施部门、设定前置审批的法定依据等。除目录中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审批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前置审批事项,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前置审批材料。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一是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2号),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事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管事项,纳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市住建局公布“双随机”抽查的检查事项清单,包括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房地产市场检查等7个方面的检查事项,推广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截至12月底,市级18个项目以双随机方式检查了10个项目,根据检查情况,1个项目被责令局部停工,其余的责令改正。同时,在三明市科技信息网上公开知识产权监管信息,利用市场主体信息应急归集报送系统重点公开产品质量、旅游市场、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三是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今年5月份以来,市工商局联合市数字办开展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系统由省工商局从福建省工商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改造而成,我市工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36个部门向该系统归集涉企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抽查检查信息和黑名单等信用信息。目前,该系统已于6月30日建成,并通过国家验收。至12月30日,全市有12个部门通过省上数据上传信息,有13个部门通过应急归集渠道向该系统上传涉企业信用信息3505条,实现“一网归集、双向服务”的目标。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9.85%以上,截至12月底,市级网上办事大厅已进驻39个部门单位、361项行政审批事项(含垂直管理部门单位157项)、347项公共服务事项和79项其他权力事项。今年3月底,我市正式发布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积极推动部门和移动端应用开发与数据共享,为市民提供移动审批服务,拓展网上办事大厅服务渠道。依托省市政务信息交换平台,配合建设我市电子证照库,应用电子证照实现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辅助录入,打破跨部门办事“瓶颈”问题和群众纸质材料“电子化”难题,提高网上直接办理的数量和质量。目前,市级25项行政审批事项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实行全流程办理,企业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相关业务。同时,每年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审批服务事项,统一编制《办事指南》,规范事项名称、审批类型、许可依据等12项内容,通过一次性告知单、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同时,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完善具体办法,编制好本部门的公务服务事项目录、指南。市汽车站、公交公司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市《2016年客运班车及公交班车时刻表》,便于群众了解出行状况,市自来水公司每日通过固定公开栏公开我市的出厂水质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研究编制了三明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投资工程包的意见、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关于补齐发展短板扩大有效供给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划、政策,相关文件印发后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提高公众知晓率。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积极筹建市级PPP项目库,并在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公开。截止12月底,我市纳入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项目37个,投资额达241亿元,其中:片区开发项目11个,投资总额86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1个,投资总额71亿元;交通运输项目7个,投资总额36亿元;旅游项目4个,投资总额25亿元;医疗卫生项目4个,投资总额23亿元。同时,积极组织各项目单位申报省、部PPP示范项目,三明燃气化项目成功入选首批省级PPP示范,项目总投资3.2亿元;永安市健康管理中心成功入选第二批省级PPP示范项目库,项目投资总额13.6亿元。宁化县医院新建项目和大田鸭蛋山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资源化治理项目成功上报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近期,积极做好全市PPP项目的重新梳理甄别,将不适合PPP模式或改变投资方式的项目及时清理退出项目库,同时,进一步征集项目,不断充实项目储备库。市发改委积极落实省发改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6〕633号)要求,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切实做好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以及重大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领域PPP推进工作。三明市列入国家发改委推介的PPP项目共有2批9个,列入国家发改委与全国工商联推介的PPP项目4个。近期将项目的相关信息公布于市政府门户网重点项目建设栏目中。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以全市一体化网上交易平台为纽带和支撑,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积极构建交易平台共用,制度规则一致,资源信息共享,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营造良好的市县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16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工程建设交易招标公告331项、补充公告61项;政府采购交易招标公告325项、补充公告43项;产权交易招标公告3项;土地矿产交易招标公告6项;综合交易招标公告48项。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中标候选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交易大厅公开栏上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中标人。

  4.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一是开通三明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官方网站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链接,并开通“三明双创”微信公众号,将市级利用中央6亿元的双创资金出台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29条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情况挂在网上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时,不断更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相关动态。二是每月编发两期双创工作简报,让国家和省上各部门、各县(市、区)动态了解我市双创工作开展、政策落实情况,并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三是开展了“双创在福建走进三明”专场活动,在新华网、光明日报、福建日报等知名媒体专题报道我市的双创工作。四是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宣传工作。一方面市、县两级地税机关统一在全市办税服务厅公告栏、LED电子屏、官网、官微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在办税服务厅前台、12366纳税服务热线开通为纳税人提供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查询服务。另一方面加强与“信用福建”“东南网-文明风”“明商网”等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时共享A级纳税人名单,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五是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宣传工作。响应国家扶持小微企业、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精神,以开展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工作为契机,向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推出“银税互动”激励措施,为我市小微企业良性发展提供支持。三明市地税局通过电视媒体、微信、短信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展板、免费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有效方式,积极向广大小微企业宣传“银税互动”项目。定期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补评和复评工作,力促诚信企业获得“银税互动”信贷产品。六是做好纳税辅导。1月20日,三明市国地税纳税人学堂联合办学启动仪式在沙县举行,共有70多户纳税企业代表参加,活动为纳税人精心准备了内容涵盖最新税收政策的“政策大礼包”,并对涉税热点进行了认真解读,现场解答了纳税人有关疑问。4月6日,三明市国地税还联合开展“八闽春风行、税法进万家”活动,以营改增、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扶持“双创”有关政策等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场培训,市区共有超过20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活动真正把税法送到纳税人的家门口。七是主动公开收费单位和收费目录清单,预防目录清单外的违规收费。市财政局会同市物价局拟定并在各自单位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三明市属及中央、省驻明单位2016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明价通告〔2016〕1号),《涉企收费项目及优惠政策等目录清单》(明价通告〔2016〕3号公布),同时也将《福建省2016年度非税收入项目目录》(闽财非税〔2016〕2号公布)在三明市财政局网站上对外公开。

  5.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对纳入三明市国资委年报统计的187家企业(含市本级62家,各县市区125家),按季度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督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及国有企业产权交易、增资扩股、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的情况。经营业绩考核目标采用企业预报,三明市国资委审核确定的方式进行核定。2015年度结束后,三明市国资委依据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今年以来,不定期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同时监管所属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每月一报专项制度,年终对所属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其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年薪挂钩。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农业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市农业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农业信息网站及时公开《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问答》等相关扶贫政策,与各级政府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脱贫目标,并要求在各级政府所在地政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各级政府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申请、造福工程异地搬迁的申报都要进行公示,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依法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市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处罚等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根据今年来我市各地开展金秋助学、捐款等各项活动,将各地活动情况及时公布,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指导督促慈善类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信息在内的慈善信息。市民政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三明市慈善总会相关信息,不断提高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重点公开四方面社会救助信息:(1)社会救助出台的政策法规,其中包括今年城乡低保提标、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临时救助新办法等社会救助的相关政策文件。(2)救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保供养标准、医疗救助比例、临时救助的救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及时公开,让群众对救助形式有所了解。(3)社会救助对象信息。及时公布上半年城乡低保对象救助人数、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资助参保参合人数和资金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特困供养方面,重点公开救助五保对象人数、资金支出等情况。(4)减灾救灾信息。针对今年的汛期、洪涝等自然灾害,及时准确发布灾情防御措施、救灾开展情况、物资和资金下达调度使用情况以及救灾项目建设情况。坚持把社会组织和社会救助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政务、服务和问政三个模块入手,定期充实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所有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都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予以发布,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公开社会组织捐赠信息8条;低保和供养方面信息22条;临时救助方面信息15条;医疗救助信息17条;减灾救灾信息8条。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促进就业创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加强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专项活动的公开工作,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同时,通过门户网站、讲座培训、下企业调研等方式,向社会及时公开国家、省市出台的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不断提升群众对就业创业政策的知晓率。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共对外发布就业、创业等信息186条。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一是及时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在当地建设或房管部门等政府网站上或报刊媒体上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信息。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对象、房源、流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等“六公开”。今年7月份,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巡查要求,市住建局专门对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网上信息公开进行普查,部分地区住房保障信息未按要求公开的,限期整改。今年1至12月,全市公开保障性住房房源分配、保障房政策、选房通告等信息共84条。二是积极进行政策宣传、解读,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7月14日,通过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问,以“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为主题,对棚户区改造政策进行政策解读,并与广大市民进行了在线交流。三是在市住建局网站开设危房改造专题专栏,发布《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让广大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四是督促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做好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制作、管理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今年4月份,对全市13113户列入“十三五”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户的户主姓名、住址、住房状况、贫困类型、拟改造方式等信息进行了不少于7天的集中公示。五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和规范信息档案。建立农户档案管理及补助资金使用制度,要求各县(市、区)根据《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补助资金,做好农户档案资料管理和信息录入工作,做到一户一档,并将农户信息及时、准确录入到危房改造系统,实现档案信息和资金分配信息公开。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调整完善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环评信息、重点排污、饮用水质量监测、空气质量日报、空气质量预报等栏目设置,加大四方面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开展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内容包括:重点区域未来5天形势、设区市未来3天形势、重点城市未来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等。二是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按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环办监测〔2016〕3号)要求,通过市政府网站、市环保网站,按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公开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信息。三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公开基础信息、排污信息(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环评及其它环保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信息。四是督促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建设单位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环评资质的受理、审查、审批政府信息,全本公开环评文件,全文公开批复文件。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扩大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截至12月31日,通过三明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各类教育政策文件224份。指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及学校做好政务(校务)公开,重点公开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贫困地区薄弱校项目、中小学招生、随迁子女入学及学校财务等信息公开。截至12月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三明市教育信息网、各县(市、区)教育局门户网、各校网站、市教育局政务公开栏以及新闻媒体等平台对外发布信17966条,其中财政资金100多条、招生考试信息500余条、教育资讯7000余条、项目建设100多条,推进教育督导和贫困地区薄弱校项目建设工作进展信息的公开。在省教育厅网站、三明日报、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刊发教育新闻(38+思政科)多条,编印《三明教育》14期,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二是着力推进医疗卫生计生信息公开。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省卫计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结合医院实际,认真编制院务公开内容目录,规范和细化信息公开目录设置,规范和细化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等内容,规范和细化信息的采集、编制、审查、公开、管理等流程。及时更新完善相关数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单位信息,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重点事项适时公开,健全院务公开长效工作机制。1-12月,各级医疗机构共公开各类信息2460条。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咨询热线、公开公示栏、电子信息屏等多渠道传播信息,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信息。加强医患沟通等便民服务工作,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医患矛盾。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三是推进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开。市卫计委结合工作实际,3月制定了《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卫生计生委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市卫生计生委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报市委编办备案;同时,及时在市卫计委网站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每月月初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上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督信息,每月月初在市卫生监督所网站上公开全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开发了网上生育登记和办证平台,整合卫生和计生专网,将生育登记无缝融入优检、孕检、孕情跟踪、产检、分娩等过程之中,通过卫生计生“双网合一”、数据共享,使得医疗单位在现有的医用软件上,就能够实时查询群众生育情况,并采集生育登记原始数据,卫生计生部门同步获取采集数据,审核后就可以完成生育登记。群众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或微信方式进行登记。四是做好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积极完善网站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栏目,抓好公开制度的落实,理顺内部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工作的相关学习和培训,提高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民众对我局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全年共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规文件信息44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116条,相关政策解读信息25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全年共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26条,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公告15条,抽检检验信息3期。定期在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全年共发布了梅列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46条,三元分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42条,消费警示信息24条,四品一械常识信息13条,无产生重大影响典型案件。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在决策中要广泛听取、合理吸收各方面意见,并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最大限度防止因决策不当带来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各级各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重大决策程序化机制,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重点公开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市审计局定期对审计项目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执行结果进行通报,对于政府采购部分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在分开经费收支时一并通报,将审计工作程序、审计人员工作纪律对外进行公开,并设立审计人员监督岗,接收社会的监督。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6年,三明市预算草案报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已在人大会通过后,及时发布于三明市政府门户网三明市财政局网站。部门预算2016年应公开267家,截止12月底,已全面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单位外,部门预算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同时,积极推进县级预算公开工作,截止12月底,12个县(市、区)已全部在人大通过后二十日内公开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应公开1425家单位,已全部公开。按照部门决算公开的相关要求,牵头推进市、县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部门决算公开。2016年三明市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1606个,截止12月底,公开单位达100%,公开内容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部门决算公开功能分类科目细化至项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细化至款级。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一是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对出台的重要政策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起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今年以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里发布重要政策解读文件33份。二是邀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工作。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我市主要通过邀请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三明市网上“在线访谈”方式,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三是注重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手机微信等各类传播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并重视发挥主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的作用,努力做到让社会群众广泛知晓。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努力扩大舆情收集范围,通过网络巡查、平时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群众关切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做好回应工作。二是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收集公众在手机三明微生活、政府门户网站和三明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等各类媒介发布的涉及我县民生民意问题,通过认真筛选,将热点、焦点问题印发给相关部门,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三是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要求有关部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标准化水平。一是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坚持对规范性文件做到事前合法性审查、事后报备和不定期清理,对不符合规定情况或无需继续履行的规范性文件,市法制办不定期报请市政府进行重新修订或作废,并将清理结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电视台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要求各级各部门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三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各有关单位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先填写保密审查表,由单位分管保密工作领导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公开。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重新设置,增强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二是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问政栏目的“市长信箱”、“在线访谈”、“建言献策”、“民意征集”四个子栏目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截至12月底,共收到并答复公众信件1438条,建言献策125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按月将本部门应公开的材料报送至本级档案局、图书馆,各级档案馆、图书馆每月搞好信息接收、整合和联网共享,集中向社会提供查阅服务。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要求公开主体单位确定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市公开办将政务公开工作半年检查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相结合,采用一对一的培训方式,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举办各级培训班61场次,参加学习培训2126人次,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利用政府公文阅办系统、政府信息公开QQ群、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与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实时工作交流与沟通,分享经验,提升业务政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43953条,其中:主动公开35382条,占80.5%;作为依申请公开4041条,占11.42%;涉密不予公开4540条,占12.83%。《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61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3538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827条,占10.8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3547条,占10.02%;规划计划类1520条,占4.3%;行政许可类2004条,占5.66%;重大建设项目类850条,占2.4%;为民办实事类2371条,占6.7%;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1095条,占3.09%;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293条,占3.65%;科教文体卫生类2641条,占7.4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2880条,占8.14%。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2016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3635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324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7条;政务微博公开1651条;政务微信公开1318条。市、县两级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单位256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2676条,接受查询149人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6年,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08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75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6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112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2次,微博微信回应190次,其他方式回应92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 受理申请的数量。2016年,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50条,其中:当面提交44条,占29.33%,传真提交1条,占0.67%,网络申请58条,占38.67%,信函申请47条,占31.33%。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条例》实施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690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6年,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150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103条,占68.67%;同意公开答复37条,占24.67%;同意部分公开答复0条;不同意公开答复3条,占2%;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条,占0.78%;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条,占1.56%;申请信息不存在2条,占1.33%;告知作出更改补充0条。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人事安排,属于涉密信息,所以不予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各级政府机关没有收取任何依申请公开信息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与群众期望有差距。人民群众对公开信息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我们公开的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充分,实用性不强的问题,公民的知情权益受到影响。二是公开组织机构设置不够统一。市、县政务公开机构设置不统一,主管部门不统一,工作人员配置不统一,造成开展工作过程中,协调比较困难,有时也会出现责任不明确的现象。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抓住权力运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个主要环节,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严格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扎实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信息的公开。二是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重点抓好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上网管理查询等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进一步推进民生资讯平台建设,及时完善更新资讯信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三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落实配套措施,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有序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季度抽查,点对点督办的运行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范围,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由于目前没有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单列统计,所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府主管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行列。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5382

33061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3635

277395

2.政府公报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50

169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44

1037

2.网上申请数

58

31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48

17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50

169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7

136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8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5

6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1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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