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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6-02-03 10:06

  三明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 (http://ww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950556,电子邮箱:smgkb@126.com。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三明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开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精神,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拓宽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4〕40号)精神,全面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落实省级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公布,市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04项、保留部门单位行政权力4098项、保留部门单位责任事项6639项,其中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137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以新《预算法》实行为契机,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收支表。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印发《三明市级2014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时间、形式及相关工作要求等,制定统一公开范本。继续公开预算草案报告、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根据预算编制的公共财政收支和政府性基金分布公开收支决算内容,收入科目明细到款级科目,支出明细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依托三明市政府采购网实现政府采购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有效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公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债券资金数额及时统计,予以公开。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实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对象、房源、流程、结果以及退出情况“六公开”。按照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类别,公开各县年度建设计划,2015年全市保障房新开工4855套,基本建成3800套。同时逐个公开2015年新开工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集中新建、配建、改建)、建设总套数、开工时间、年度计划开工套数、年度计划竣工套数,2015年全市保障房公开新建项目81个。按照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分类公布房源申请流程,及时公布当年房源信息、户型平面、套型面积等信息并组织公开选房活动,公开分配房源人员基本信息及退出房源人员信息。广泛宣传房屋征收的法规政策和经验做法,通过建设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2015年以来,全市启动房屋征收项目共13个,其中市区启动房屋征收项目4个,各征收项目严格按照要求在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和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通过地方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此外,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地信息54条,包括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等相关信息。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成立三明市“十百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分4个小组,工作组每月对“十百千”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审核公布,每季度进行通报,每半年一次督查,全年进行考评。对当月新开工、建成项目进行现场核实,并将核实项目进展情况按“三比一看”要求报市政府,对列在后三位的县(市、区)主要领导,在市长办公会上做出说明,提出加强推进措施。同时县(市、区)按属地管理原则,每个月对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以专栏形式上墙公布。1-12月份,三明市“十百千”计划2015年度重点项目中已实施建设的有1342个项目,共完成投资1320.38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5.6%。其中,梅列金圣特种铸件生产、闽中(大田)富硒农产品产业发展等398个新项目开工建设,项目开工率79.6%;永安宝华林实业高强高模生产、宁化海西(闽赣)电子商务城等46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项目建成率78%。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建立完善“三明劳动就业网”、“三明社保网”、“三明新农保”、“三明创业网”、“三明机关社保网”,对“互动信息”栏目进行优化,在《三明日报》开设《社会保险法》、《创业就业之窗》等专栏,做好“四送”企业服务,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周活动,及时公布与公众关注度高、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及时发布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及时发布有关三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文件和政策解答,发布有关三明市2015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发布有关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文件,发布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调整的政策信息,发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信息。至12月底,全市共对外发布就业、社保、人事等信息301条。二是利用政府网站、电视、报刊公开城乡低保、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信息58条次。三是全面实施“阳光招生”,通过电视台、报纸、三明教育信息网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片区、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各项信息,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印发《三明市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按照办学规模和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将计划分配到各县(市、区)学校,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高中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招收新生。并对群众关注招生考试问题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及时进行公布,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正、透明。同时在教育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招聘教师相关政策及流程,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认定等流程,公开教师职称晋升等相关政策。对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各类先进评比,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均严格按程序进行操作,并及时公示拟评人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网上办事、专题专栏上发布和更新卫生计生信息。制作三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题专栏,发布信息、文件320篇,点击量达194.62万人次。以“健康三明”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及时发布、更新市政府网站中的涉及医疗卫生领域的信息,包括:医院信息、预约挂号、医疗收费、医改专栏、疾病预防、卫生监督等信息,方便群众就医。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加大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稳步推进中央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将公开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每月公开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包括纳入市国资委快报统计的28家出资企业的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出资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每季度认真填报市属出资企业资产运营情况,每年公布一次三明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7.推进环保信息公开。全面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固体废物进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等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标准、条件、时限、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等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积极公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每日公布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每周公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每月发布《三明市空气质量月报》和《三明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公布《三明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食品药品的相关政策和重要事项;对涉及公众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及时通过方便公众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及时关注社会各方对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提供依据。2015年在政府网站公开相关重大监管政策信息9条,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165条。为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及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对行政处罚案件在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进行公开,2015年共公示处罚案件278件。积极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涉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监管透明度,2015年通过网站公开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6条。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电视、报刊等载体,重点公开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社会事务、社会工作、老龄工作等领域惠民政策、工作动态和发展成果。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96条次,涉及政策法规类12条次,办事事项类5条次,常识解答类36条次,其他类43条次;市民政网主动公开通知通告、办事事项等综合信息172条次,涉及政策法规类6条次,公示公告类54条次,组织成立、变更登记等信息103条次,其他类9条次;利用《福建日报》、《三明日报》、三明电台等媒体发布相关信息12条次。

  (二)加强公众诉求回应服务

  1.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如:三明市工商局在红盾网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专栏发布2篇对《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解读文章,2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问题的解读文章,举办1期“突出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在线访谈节目;三明市外侨办为增进公众对政策理解,重点发布“三侨子女”身份证明的出具工作、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和使用须知及有关领用注意事项、简化民营企业APEC商务旅行卡有关申请材料、华侨来闽定居办理工作暂行办法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解读,在三明市外侨办门户网公开互动知识库,公开常见问题问答,回复群众咨询;三明市公安局利用微博群、微信群、警务QQ群和“网上警局”我要咨询、局长信箱、我要投诉等互动栏目的桥梁作用,加强警民沟通,实现对公安政策、信息、规范性文件的实时解读;三明市卫计委通过市“纠风热线”在线访谈栏目,对当前计生政策做深入解读,在线解答群众关心的计生“全面二孩”和特殊家庭救助帮扶政策等方面热点问题,接受网民咨询和热线电话诉求;三明市人社局、住建局等单位对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比较关注的政府信息及时开展“送政策到企业”活动,编制解读材料,方便企业理解掌握政策。

  2.加强依申请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至12月底,全市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28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三)强化公开工作基础建设

  1.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乡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公开平台、工作经费,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市级配备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至12月底,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街道)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607个,工作人员636人,其中专职52人。

  2.强化载体运用。健全完善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至12月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建立网站专栏(网页)610个,网站专栏访问量339万多人次。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推行网上办事的政务服务,开设了公共服务、政策解答、新闻发布、政民互动、政务微博等丰富的公开栏目。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固定公开专栏、微信、微博和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至12月底,通过各种公开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3万条次。健全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8个,各级各部门做到按时向同级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535条。推进集水费、电费、煤气费等17类覆盖居民生活所有相关领域的民生资讯服务平台建设,全年更新信息265万多条,在线访问达173万多人次,平台接入信息源单位总数及信源覆盖面居全省前列。

  3.强化培训引导。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举办各级培训班100场次,参加学习培训2268人次,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其中8月份,组织一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编印培训材料,重点解读《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内容详细说明,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4.强化监督检查。参照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在线监察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行管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开展网络巡查,每季专项督查,半年重点抽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促进工作落实。2015年共开展专项督查3次,重点抽查2次,网站专栏自查1次,书面通报3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45661条,其中:主动公开33696条,占73.8%;作为依申请公开5328条,占11.67%;涉密不予公开6637条,占14.54%。《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467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3351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210条,占9.5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903条,占8.66%;规划计划类1461条,占4.36%;行政许可类1481条,占4.42%;重大建设项目类840条,占2.5%;为民办实事类1776条,占5.3%;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893条,占2.6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150条,占3.43%;科教文体卫生类2245条,占6.7%;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3063条,占9.14%。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2015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5335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557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7条;政务微博公开2697条;政务微信公开426条。市、县两级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单位359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2535条,接受查询45人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5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284次;举办新闻发布会4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5次;政策解读稿发布195篇;微博微信回应308次;其他方式回应1098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 受理申请的数量。2015年,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28条,其中:当面提交67条,占52.34%,传真提交16条,占12.5%,网络申请39条,占30.47%,信函申请6条,占4.69%。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条例》实施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540条。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5年,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128条,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77条,占60.16%;同意公开答复35条,占27.34%;同意部分公开答复9条,占7.03%;不同意公开答复1条,占0.78%;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条,占0.78%;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条,占1.56%;申请信息不存在1条,占0.78%;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条,占0.78%。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2015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人事安排,属于涉密信息,所以不予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各级政府机关共计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邮寄费1000元,复印费2000元,其他费用25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公开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人民群众对公开信息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我们公开的信息还存在内容不充分,发布不及时、不准确,实用性不强的问题,公民的知情权益受到影响。二是公开平台建设还不能适应发展要求。政府信息发布的技术平台建设相对滞后,更新不够快,难以满足快速发布、灵活回应的需要。三是工作队伍相对不稳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绝大多数是兼职,素质参差不齐且经常变动,所以有时会造成工作脱节延误。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拓宽公开领域。根据《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审批、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示制度;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严格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扎实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通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注重维护群众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公开,重点抓好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上网管理查询等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大力推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依申请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扩大公众参政议政范围;进一步推进民生资讯平台建设,及时完善更新资讯信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搞好双向互动,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微博、微信等互动栏目和开通热线电话、推广网上在线访谈等渠道,打造政府与群众互动沟通的良好平台,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进一步优化运行机制。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使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层次水平;着重加强市级部门和县、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发放资料、组织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对县、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四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配套措施,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有序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抽查、巡查和网上监察,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将督查结果纳入绩效评估范围,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由于目前没有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单列统计,所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府主管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行列。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3696

  295231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1648

  24376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28

  154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67

  993

  2.网上申请数

  

  39

  25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2

  12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28

  154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5

  132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9

  83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6

  56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1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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