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15-03-03 10:24

  三明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11日至20141231日,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s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950556,电子邮箱:smgkb@126.com

  一、概述

  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三明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开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4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449号文)精神,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载体、健全公开运行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共促共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市、县、乡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公开平台、工作经费,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市级配备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至12月底,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659个,工作人员628人,其中专职60人。

  (二)突出重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范围。

  1.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组织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市级行政审批项目61项,下放79项,取消35项,保留事前报备事项10项,并予以公布。通过开展建设项目和企业市场准入一窗式并联审批工作,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38个工作日和4个工作日。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规范审批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行执法公开,进一步推进市县乡三级清权确权和流程再造工作,编制公布行政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形成一目了然的权力清单,并对行政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征收权等进行细化量化、分档设限,向社会公开。执法过程中,主动公开法规政策依据、标准、执行程序、救济方式等,执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

  2.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公共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人大审议的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收支表。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2014年在原定市发改委、经贸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教育局、交通局等6个市直部门试点公开的基础上,将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市直部门。继续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深化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公开审计处罚情况,今年共对两个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为7万元。公布《三明市审计局关于规范审计行政监督检查权和自由裁量权运行工作的通知》,公开审计程序及执法权限。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和保密性的审核发布制度和审核发布单,完善政府公开程序,在审核后第一时间上网发布,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3.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着力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落实听证制度。用地业主申请征地前,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要求听证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及时举行听证会。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县(市、区)政府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公告。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告,做到三个公开,即被征地地点范围面积公开,征地内各种地类面积公开,征地补偿标准公开,安排补偿费用公开,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托市住建局门户网站,设立保障性住房专栏,及时发布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具体内容包括:公开《三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及其他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登记的申请条件、需提交的全部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全面公开保障性住房的类型、分配时间、套数、坐落、朝向、建筑面积、销售价格或房屋市场租金、楼层平面图等内容;公开已申请登记保障对象名册,公示申请家庭初审阶段信息、申请家庭资格信息及批次分配对象信息。三是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全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所有政府投资和依法必须公开的招投标工程项目,在省政府指定的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和三明公共资源交易网等载体进行公告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强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入手,确定公开内容。针对社会上反映强烈的学校收费问题,通过校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学校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批准文号、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使用情况,坚持实行阳光操作,不回避,说实话,办实事,让群众放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整理汇编国家、省市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通过网络、讲座培训、下企业调研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对科技政策知晓率,今年以来,公开科技创新奖励资金376.2万元;公开办理科技项目贷款6790万元;公开高新技术企业税费减免3521.78万元。三是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审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公开,特别是加强餐饮服务许可审批信息公开力度,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实现网上实时动态查询。公开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抽检情况,还及时发布了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示制度、二次供水卫生监管情况、废弃油脂监管情况等信息。四是建立完善三明劳动就业网三明社保网三明新农保5个网站,对互动信息栏目进行优化,在《三明日报》开设了《社会保险法》、《创业就业之窗》等专栏,做好四送企业服务,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周活动,及时公布与公众关注度高、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及时发布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及时发布有关三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和政策解答,发布有关三明市2014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意见,发布有关医疗保险政策调整的文件,发布有关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调整的政策信息,发布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信息。

  5.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全面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固体废物进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等审批事项的审批程序、标准、条件、时限、结果等信息,主动公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等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积极公开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每日公布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每周公布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每月发布《三明市空气质量月报》和《三明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公布《三明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二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省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新闻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市已初步建成了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记者和通讯员、网络评论员、监督员五支队伍,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回应,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举措进行解读。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每月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并分析公布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对公众依法提出的事故信息公开申请,只要不涉密的都予以公开。三是加大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发行债券,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办事指南,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制定、修改、备案所出资企业章程,国有产权转让办事指南,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薪酬兑现审批办事指南,对外服务与内部管理事项目录上报相关部门,并在门户网站公布。将公开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实时跟踪公开了开展食品添加剂、白酒、明胶、食用油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等各类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动态,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和监管成效。

  (三)拓宽渠道,保障群众知情和监督权。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推行网上办事的政务服务,实现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全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在线监察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行管理情况,截至12月底,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616个,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64.6万人次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收到网站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5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开设了点题公开、政策解答、新闻发布、网上审批、网上服务、公众论坛等丰富的公开栏目。健全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18个,各级各部门做到按时向同级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推进办事公开信息化建设,改版升级集水费、电费、煤气费等17类与居民生活所有相关领域、覆盖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民生资讯服务平台,全年更新信息265万多条,在线访问达173万多人次,平台接入信息源单位总数及信源覆盖面居全省前列。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新闻发布制度,全市举办新闻发布会16场次,进一步营造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注重长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重新审核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单位44个,通过召开交流、点评、表彰大会,总结推广示范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点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根据职能分工不同,与行政学院配合,分期、分批、分层次、分阶段、分内容、分重点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举办各级培训班36期,参加学习培训698人次。各级各部门全面完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编制工作,修订完善《三明市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49478条,其中:主动公开35908条,占72.57%;作为依申请公开5889条,占11.9%;涉密不予公开7681条,占15.52%。《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9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4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3582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418条,占9.5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3002条,占8.38%;规划计划类1430条,占3.99%;行政许可类1713条,占4.78%;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2770条,占7.73%;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870条,占2.43%;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102条,占3.08%;科教文体卫生类2231条,占6.2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2740条,占7.65%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民生资讯平台、信息公告栏、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2014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4033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939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16条;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宣传栏、职代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1631条。市、县两级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单位184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5185条,接受查询211人次市、县两级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单位42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1316条,接受查询118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申请的数量2014年,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5条,其中:当面提交21条,占28%,传真提交3条,占4%,电子邮件提交2条,占2.67%,网上提交32条,占42.67%,信函提交17条,占22.67%。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条例》实施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412条。

  ()受理办理情况。2014年,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75条,其中同意全部公开6条,占8%;其他答复5条,占6.67%

  (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2014年,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6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不予公开答复部分属于涉密信息,其他全部按规定要求予以答复。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表现在工作上不够规范,公开仍停留在表面,有些单位没有把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去认识和推进公开工作。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局限性。少数单位在制定和印发文件时把一些不必定密的定为密级信息;有的单位重公开形式、轻公开内容;有的单位对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涉及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难度大。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安全维护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基层单位网络技术力量不足,建设资金短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落实难,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专业性、有效性。

  (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根据《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审批、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示制度;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严格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扎实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通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注重维护群众权益。二是不断强化平台建设继续抓好市县乡三级政府信息公开互通平台建设,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条通道,消除政府信息公开死角,实现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重视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第一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上网管理查询等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大力推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扩大公民参政议政范围;进一步推进民生资讯平台建设,及时完善更新资讯信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搞好双向互动,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互动栏目和开通热线电话、推广网上在线访谈等渠道,打造政府与群众互动沟通的良好平台,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不断优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在公开工作中的先行先试,模范带头作用,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使政府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层次和水平着重加强市级部门和县、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发放资料、组织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对县、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四是不断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配套措施,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有序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抽查、巡查和网上监测检查,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列入绩效评估范围,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由于目前没有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单列统计,所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府主管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行列。

  (二)附表。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5908

  26153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4033

  21211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75

  141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1

  926

  2.网上申请数

  

  32

  214

  3.信函申请数

  

  17

  10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5

  141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4

  129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

  7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5

  5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1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2015113

  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1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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