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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2-01-18 15:28

 

 

 

 

 

 

明信息公开〔2012〕01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组织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和行政复议、申诉、诉讼情况;公开收费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电子版在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sm.gov.cn)下载。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三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8—8950556,电子邮箱:smgkb@126.com。一、概述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三明市政府建设“服务政府、开明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透明、便民、利民、规范”原则,不断扩大公开内容范围、丰富公开形式载体、健全公开运行机制、提高公开质量水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共促共为,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市、县、乡层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公开平台、工作经费,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市级配备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至12月底,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乡镇(街道)相应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659个,工作人员689人,其中专职39人。(二)突出重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领域范围。按月、季、年度公开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范节约用地、教育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每月通报市政府90个重大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以公开促落实,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细化公开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和总决算,做好公务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支出公开工作。(三)拓宽渠道,保障群众知情和监督权。各级各部门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推行网上办事的政府服务,实现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并全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电子监察系统,实时在线监察各级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运行管理情况,至12月底,全市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网页)659个,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00多万人次。推进办事公开信息化建设,改版升级集水费、电费、煤气费等17类与居民生活所有相关领域、覆盖全市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民生资讯服务平台,全年更新信息262万多条,在线访问达143万多人次,平台接入信息源单位总数及信源覆盖面居全省前列。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新闻发布制度,全市举办新闻发布会24场,营造群众了解、参与和监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注重长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重新审核确定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单位105个,通过召开交流、点评、表彰大会,总结推广示范点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点单位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根据职能分工不同,与行政学院配合,分期、分批、分层次、分阶段、分内容、分重点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同时通过以会代训形式举办各级培训班300多场次,参加学习培训3万多人次。开展全市政务公开质量标准管理体系建设,将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导入ISO9001行政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强化质量标准管理,实现制度标准化、服务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切实提高公开效率,提升公开水平,展示阳光型政府良好形象。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制作政府信息44816条,其中:主动公开33278条,占74.25%;作为依申请公开4185条,占9.34%;涉密不予公开7353条,占16.41%。《条例》实施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7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1年,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电子文档政府信息3101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995条,占12.8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3790条,占12.22%;规划计划类2066条,占6.66%;行政许可类1360条,占4.38%;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2323条,占7.49%;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类1006条,占3.24%;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1108条,占3.57%;科教文体卫生类2210条,占7.1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2340条,占7.54%。(三)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2011年,各级各部门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8331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460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24条;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宣传栏、职代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5297条。市、县两级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单位164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3996条,其中:纸质信息1566条,电子信息2430条;接受查询430人次市、县两级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单位32个,接受送交政府信息1330条,其中:纸质信息478条,电子信息852条;接受查询366人次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一)受理申请的数量2011年,各级各部门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85条,其中:书面提交59条,占31.89%,传真提交25条,占13.51%,电子邮件提交57条,占30.81%,网上提交42条,占22.7%,信函提交2条,占1.08%。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条例》实施以来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826条。(二)受理办理情况。2011年,各级各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185条,其中同意全部公开177条,占95.68%;同意部分公开答复4条,占2.16%;其他答复4条,占2.16%。(三)“不予公开信息”情况。2011年,各级各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全部予以答复,无不予公开的涉密信息。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1年,各级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1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案件。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领导认识不到位。表现在工作上不够规范,公开仍停留在表面,有些单位没有把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抓紧抓好,没有从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高度去认识、去推进公开工作。二是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局限性。少数单位在制定和印发文件时把一些不必定密的定为密级信息;有的单位重公开形式、轻公开内容;有的单位对公开的尺度把握不准,涉及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难度大。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安全维护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基层单位网络技术力量不足,建设资金短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工作落实难,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专业性、有效性。四是公开形式载体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机关比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而对如何满足社区、农村、边远地区等不同群体获知政府信息需求的形式载体,研究不够、办法不多。(二)具体改进措施:一是扩大公开范围根据《条例》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和权力行使的重点部位,抓住决策、审批、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动态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真正将人民群众最关注、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及其办理过程予以公开;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健全重大建设项目公示制度;适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努力做到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公开透明;严格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扎实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信息的公开;及时通报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质量的相关监督检查情况,注重维护群众权益。二是强化平台建设继续抓好市县乡村四级政府信息公开互通平台建设,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条通道,消除政府信息公开“死角”,实现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全覆盖;重视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抓好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第一平台建设,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进一步完善文件报送、上网管理查询等各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能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大力推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扩大公民参政议政范围;进一步推进民生资讯平台建设,及时完善更新资讯信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搞好双向互动,畅通政府与群众沟通渠道,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互动栏目和开通热线电话、推广网上在线访谈等渠道,打造政府与群众互动沟通的良好平台,密切政府与群众联系,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优化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作用,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延伸公开内容,公开本单位的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标准,积极为群众和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发挥示范点在公开工作中的先行先试,模范带头作用;着重加强市级部门和县、乡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召开会议、举办讲座、发放资料、组织考察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对县、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和宣传,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四是加强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充实人员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配套措施,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有序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工作;加强督促检查,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抽查、巡查和网上监测检查,完善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协调指导工作,并将督查结果列入绩效评估范围,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由于目前没有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单列统计,所以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行列。(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2011年,全市依申请公开185条,按照《条例》要求依法答复185条,答复率100%。(三)附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统计报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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