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0300-2016-30147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6〕16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12-30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社科联关于三明市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明政办〔2016〕164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7-01-03 11:0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社科联制定的《三明市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30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三明市社科联

 

近年来,我市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形式内容,加强组织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加强社科普及工作的科学性和指导性,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规定和《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实施《三明市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162020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闽委发〔20077号)和《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认清新常态、把握新方向、明确新使命、强化新担当、推动新发展,努力营造社会科学传播普及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社科普及的覆盖面、影响力与社会效益,建立健全社科普及工作体制机制,为全面实现三明市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奋力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大局与服务大众相结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保证社科普及的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服务改革发展。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聚焦国是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坚持依法行事与鼓励创新相结合。坚持遵循《条例》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推进社科普及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与常态化。在继承和总结以往成功做法与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方法、途径和手段,以创新促发展,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三)坚持科学统筹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做好社科普及工作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机衔接,特别是与省、市“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加强科学统筹规划,优化配置资源,破解发展瓶颈。突出工作重点,推进省、市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创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区等开展社科普及,将社科普及工作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四)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政府在社科普及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投入力度,充分履行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社科普及事业,构建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社科普及工作格局。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全面深化社科普及工作机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扎实推进社科基础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逐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层次的社科普及长效机制。经过五年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形成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组织机构健全合理、示范工程扎实有效、平台载体创新强化、宣传手段形式多样、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品牌精品不断涌现、运作机制完善有力、社会效益显著提高、市民素质全面提升的社科普及新格局。

(二)具体目标

1.市民人文社科素质明显提高。市民人文社科素质提升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平。市民利用人文社科知识处理实际问题、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能力不断提高。

2.社科普及能力不断增强。创建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县23个,创建省级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6个,市、县两级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达到30个。市、县两级均设立固定的社科普及讲坛,讲座每年达150场以上。通过建立健全平台、载体,增强社科普及的能力和实效。

3.科普读物创作水平逐年提升。编辑出版系列社科普及丛书,重点围绕朱子(闽学)文化、客家文化、红色文化、抗战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深入研究传承和发展的路径,编撰系列普及读物。力争社科普及读物的数量与质量逐年有较大幅度提高。

4.社科普及队伍能力加强。在全市各县(市、区)配备社科普及工作人员,建立社科普及小分队,逐步建立起由社科普及专家、社科理论工作者和社科普及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动态稳定的社科普及人才队伍。

5.社科资源整合有力推进。充分利用市直科研机构、市委党校和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人才优势,整合社科资源,凝聚社科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建设信息化、网络化社会科学普及平台,推动社会科学普及资源的利用和共享。加强区域合作,建立和完善与市内外的社会科学普及交流合作机制。

四、重点任务

根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十三五”期间我市社科普及工作重点实施以下任务:

(一)贯彻实施《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

《条例》对于提升社科普及工作地位、丰富社科普及资源、推进社科普及工作法治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良好环境,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12个县(市、区)均建立社会科学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社科组织要根据《条例》要求制订实施社科普及工作规划。在市社科规划项目中设立社会科学普及研究专项课题。

(二)实施社科普及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社科普及基础设施和基地建设。巩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基层文化服务机构在社科普及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本地高校、社科研究机构、群团组织、企业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建设各种类型社科普及场馆和社科普及基地。支持各地各单位发挥优势,根据自身特点和资源,建设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社科普及基地。

进一步加强社科普及示范点创建活动。按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要求,着力推进县(市、区)、乡(镇)两级社科普及示范点创建工作,探索符合三明不同地域文化的普及形式和模式,以示范点创建带动全市社科普及工作。

2.提升传媒社科普及能力。注重发挥媒体的传播主渠道作用,鼓励和扶持相关社团、机构通过各类网站、微博、微信平台进行社科普及教育和咨询,建设形成全方位、全媒体、多层次、多渠道的社科普及宣传网络阵地。

拓宽社科普及出版物的发行渠道,支持企业、社区和农村的书屋建设,配合开展社科普及类图书进校园活动,大力扶持社科普及出版物的发行工作。

3.推进社科资源的转化应用。促进科学研究与普及宣传有机结合,进行社科普及开发再创作。引导和支持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社科普及资源的原创开发工作;在学校素质教育中增加社科普及内容,拓宽素质教育形式,提升素质教育质量。

4.繁荣社科普及作品创作。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社科普及创作,通过专项资助、社会征集、评比奖励等多种手段,扶持一批原创、成套、成系列、品牌性的社科普及图书创作。鼓励公众喜闻乐见的电子出版物、科普影视、科普动漫作品创作。研发融知识性、趣味性、互动性为一体的社科普及展教品。

5.推动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推动社科普及与文化产业相结合,扩大普及工作的覆盖面。在坚持公益性的同时,加大实施社科普及的市场化运作,充分调动新闻出版单位、经济实体参与普及事业的积极性,促进社科普及事业与文化产业繁荣、健康、有序发展。

(三)推动社科普及资源的共建共享

1.推动社科普及资源向公众开放。鼓励和支持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开放社科普及资源,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推动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展览馆、档案馆等场地增加社科普及教育展示内容,提高设施服务利用率。

2.形成社科普及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开展全市范围内的社科普及资源展示交流推介活动。建立市、县两级社科讲坛讲座预告信息发布平台,实现社科讲坛共建共享。开展主题社科普及展览和社科普及作品展出活动,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各类社科普及场馆、设施、服务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共享。

3.加强社科普及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地缘优势,实现优势互补,鼓励和支持我市社科团体与其他省、市相关团体、机构开展社科普及交流合作及人员培训。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科普及活动

1.组织重大科普示范活动。组织开展好每年一度的三明市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等重大社科普及示范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开展重大社科普及示范活动,创建当地具有连续性和较大影响力的社科普及精品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活动实效,发挥好重大社科普及示范活动的服务社会、惠及民生的作用。

2.推进基层社科普及活动。积极开展社科普及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社科知识。通过开展社会科学在你身边普及咨询、社会科学知识竞答、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社科讲坛(讲座)、法律援助、卫生保健、医疗义诊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活动,促进广大人文素质的普遍提升。

3.开展主题宣传普及活动。持续实施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社科普及模式,开展主题鲜明,针对性、群众性、实效性较强的社科普及宣传活动。创新社科普及方法和手段,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完善平台载体,增强实际效果,全方位多角度普及社科知识,助力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行业建设,让社会公众在自觉参与主题宣传中实现自我教育。

4.打造社科普及活动品牌。打造能体现地域特征,融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鉴赏性于一体的立得住、叫得响的常规普及品牌。不断完善三明周末讲坛等有活力、有潜力,能起示范引导作用的社科普及平台。着力打响朱子(闽学)文化品牌,将朱子(闽学)文化融入品德教育、城乡建设、文化繁荣、社会发展等各领域、各层面,将弘扬朱子(闽学)文化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加大朱子(闽学)文化研究开发力度,实施朱子(闽学)文化品牌建设五个一(建设一批闽学文化名村、修缮恢复一批闽学书院、举办一场闽学研讨会、推出一批闽学文化创意产业、编撰一套闽学丛书)工程,不断发挥朱子(闽学)文化对三明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五)实施社科普及人才培养工程

1.加强社科普及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社科普及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加强三明市社科专家库、三明周末讲坛人才库建设,建成一支结构优化、师资雄厚、专兼结合的社科普及人才队伍。通过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提高社科普及工作者的素质、水平和能力,培养确立若干科普事业带头人。要善于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发现社科普及优秀人才,建立一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社会化、群众性社科普及人才队伍。

2.促进社科界参与社科普及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社科界人士投身我市社科普及事业,鼓励其所在单位为其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提供必要条件。通过学术沙龙、科普培训等,提升专家学者、社科理论工作者参与社科普及工作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开展社科专家校园行、企业行、社区行、农村行等系列社科普及活动。支持社科研究工作者将最新研究成果转化为社科普及产品。

3.加强社科普及志愿服务组织建设。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参加社科普及志愿活动,依托高等院校、社科研究机构、行业部门,建立一支层次多样、人员充足的市级社科志愿服务队伍。各县(市、区)相应建立一支社科普及志愿者小分队。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全面掌握和动态管理,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政府牵头,建立健全各级社科普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规划协调、管理有效的社科普及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指导、协调本地区的社科普及工作,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制定实施计划,明确目标责任,落实相关经费,开展督促检查,有机衔接《条例》与《纲要》的行动部署,繁荣社科普及事业。

各县(市、区)社科联要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社会科学普及活动,指导社会科学类社会组织和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开展普及活动,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制定并落实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和计划,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学术研究、对外交流和人才培训等。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整合公共资源,多方联动,推动普及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要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与社科普及事业,共同推动《纲要》的实施。

(二)优化发展环境

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加强依法行政,积极组织开展好社科普及工作。认真落实社科普及的相关政策,完善社科普及工作激励机制,优化社科普及政策环境。鼓励社科研究机构和社会机构加强面向公众的社科信息传播服务工作,社科专家、社科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向公众传播人文社科知识与方法。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局性和区域、行业的各类社科普及活动,加强对开拓进取创新精神的宣传,启迪公民的创新思维,激发公民的创新活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实践、尊重创造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保障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关心和支持社科普及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社科普及工作机构,充实力量,为做好社科普及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社科普及事业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将社科普及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县(市、区)应安排专项社科普及经费,用于支持社科普及作品创作、社科普及基地、社科普及讲座、社科普及重点活动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科普及事业,鼓励社会各界和海内外热心社科普及事业的团体和个人捐赠和资助。加强财政社科普及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确保社科普及经费用于社科普及事业发展。

   (四)强化理论研究

鼓励和支持社科理论创新与社科普及相结合,发挥市社科规划导向作用,推动社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围绕社科普及示范点创建、社科普及跨区域协作、社科普及经费筹措、社科普及市场化运作等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相关研究机构跨学科、跨系统协同攻关,创作出一批在社科界有较高影响力的优秀成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