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1-0300-2016-00127
  • 备注/文号: 明政办〔2016〕13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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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明政办〔2016〕136号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16-11-18 08:1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16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

 

 

 

 

 

 

 

 

 

 

 

 

201611


 

 

 

前 言································ 4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5

(一)发展基础···························· 5

(二)面临形势···························· 9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2

(三)发展目标···························· 13

三、主要任务····························· 16

(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资源配置··············· 16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17

(三)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20

(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22

(五)加强科技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23

(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待遇均等化············ 24

(七)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25

(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共享应用·············· 26

四、保障措施····························· 27

(一)强化组织领导·························· 27

(二)强化投入保障·························· 27

(三)强化过程管理·························· 28

(四)营造良好环境·························· 28


 

 

 

    “十三五”期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黄金期、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编制和实施《三明市“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为《规划》),对于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政策、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促进人口发展和民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以《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依据编制。本《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时期,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以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为宗旨,以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为核心,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公立医院、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等综合改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各项卫生计生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全市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15年底,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为78.89岁,较“十一五”末上升3.60岁;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15.15/10万,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婴儿死亡率为4.5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5.78‰,分别较“十一五”末下降了41.30%44.58%。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81.12/10万,麻疹发病率8.37/100万,继续保持在较低水平;未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卫生资源总量快速增长。2015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床位13522张,比2010年新增床位4002张,年均增长8.43%。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5.34张(居全省第3位,全省4.51张)、执业(助理)医师2.01人(居全省第4位,全省2.04人)、注册护士2.56人(居全省第3位,全省2.36人),分别比2010年增加1.33张、0.18人、0.76人。拥有各级各类医院42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546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82家,其中三级医院4所,每个县均有1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市投入10.13亿元用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比“十一五”期间的8.71亿元增加1.42亿元,增幅达16.3%;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5.62亿元用于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占基建总投入的55.48%,比“十一五”期间增加2.46亿元,增幅达128%;新增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0.32万平方米,改善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提升县及县以上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为95个乡镇卫生院配置了基本诊疗设备,16个中心卫生院配备急救设备,29个乡镇卫生院配置救护车;对1242个村卫生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和1588个村卫生所配置急救箱、供氧器(7L)、简易担架等急救设备;对妇幼、疾控、监督等25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同时,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三明市公众健康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健康三明),先后完成122家乡镇卫生院、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政务外网部署,为1724个村卫生所配备基卫信息系统终端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和读卡器1724套。

  4.医改红利持续释放。突出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改革,全市22家公立医院城镇职工医保个人住院自付次均费用由改革前2011年的1818元下降到2015年的1615元;城乡居民医保由改革前2011年的2194元下降到2015年的1757元。201122家医院医务人员平均年薪4.2万元提高到20158.9万元,年平均增长20.5%,主任医生年薪一般都达到20万元以上。医务性收入占比由2011年改革前的39%提高到2015年的64.8%,药品耗材由61%下降到35.2%。城镇职工医保基金从2011年亏损2.08亿元到2015年结余1.3亿元。2014年全市22家县级以上医院结余1.2亿元,2015年结余0.79亿元(2015年首次实现所有医院正结余)。

  5.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全市人口出生率年平均12.96‰,自然增长率年平均6.16‰,均控制在规划目标之内;出生政策符合率连续五年保持在85%以上;出生性别比逐年下降,逐步趋向正常;重视出生人口素质,免费优检覆盖率均达到80%以上。“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有效推进,诚信计生全面推行,幸福家庭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计生特殊家庭、贫困女孩家庭得到帮扶,共发放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资金1.85亿元,惠及8.6万人。

  6.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2010年的15/人提高到2015年的40/人。全市共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235.3万份,电子建档率为94%(省定75%);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15.5万人,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81%(省定50%以上);规范管理糖尿病患者4.34万人,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79%(省定50%以上);规范管理65岁以上老人22.4万人,65岁以上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82.2%201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5%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0.9%。对2.2万名农村孕产妇实施住院分娩补助,为2.71万名农村妇女开展“两癌”检查,农村育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1.65万人。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卫生应急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处置53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苗头事件。全市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416例,比2010年新增303例;发现并治疗肺结核5370例;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5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0.93%,继续控制在1%以下。

7.医政中医科教工作明显提升。运用PDCA(指计划、执行、检查和处理)循环等质量管理工具,推进医疗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和6所县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达100%,其他医院也达40%以上。重点疾病开展率达100%,抢救危重症病人增长58%,抢救成功率达90%以上,腔镜手术例数、介入手术例数和Ⅲ、Ⅳ级手术持续增长,县域内就诊率达91.58%。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和管理力度,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建设7个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国家级5个,省级2个),5个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国家级2个,省级3个),14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6个省级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12个省级乡镇卫生院强化中医科。在18家二级以上医院设立了康复医学科,在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明康复中心。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尤溪县中医院被省卫计委列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临床培养基地)。委托省内医学院校为我市培养一批临床本科医学人才和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医学生。推荐申报三明市科技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奖、省卫生厅青年科研课题、中医药科研课题等项目共48项。开展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60名医护工作者被授予三明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称号。

 

表一:“十二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名称

单位

2010

年末

规划目标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2015

年末

年均

增长

2015

年末

年均

增长

1.人均期望寿命

75.29

76

0.142

78.89

0.72

2.婴儿死亡率

7.82

7以下

2

4.59

 8.26

3.孕产妇死亡率

1/10

6.69

18

33%

15.15

25.29%

4.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数

4.01

4.37

1.8%

5.34

6.63%

5.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1.83

1.85

0.22%

2.01

1.97%

6.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1.8

1.81

0.11%

2.56

8.44%

7.人口年平均出生率

12.7

14.5

14.5

 

8.年均自然增长率

6.67

7.8

7.5

 

9.全市总人口规模(常住人口)

万人

250.3

252

253

1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

85.8

85

86.77

 

11.新农合参合率

97.93

98.5

99.98

 

12.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

万人

0.0113

2以下

0.0416

 

13.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

万人

2.09

8以上

0.537

14.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以上

95以上

 

95以上

 

15.麻疹发病率

1/100万人

0.69

1 以下

0.837

 

16.5 岁以下儿童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

1 以下

0.93

 

17.重点慢性病防治知晓率

70

76.70

18.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10

77

81

 

19.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10

78

79

 

2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85以上

93.18

21.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标准

15

40

年增加5

40

 

(二)面临形势

1.“十三五”时期是推动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中央、国务院坚持把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重大民生问题加以解决。省委、省政府把加快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放在突出的位置,社会各界对卫生计生工作高度关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的经验为卫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需求的不断增长为卫生发展提供空间,我市的卫生计生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处于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期。

2.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卫生事业快速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当前,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已经从医改的方向、原则转移到改革的进展和成效上来,改革攻坚难度越来越大。卫生工作必须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适应供给侧改革需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在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基本需求,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让城乡居民分享卫生计生改革发展成果。

3.卫生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压力仍然比较突出。政府卫生投入稳定增加的机制尚未形成;公共卫生领域资源相对不足,特别是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急待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缺乏,科研成果和拔尖人才不多;公共卫生问题日益复杂,传染性疾病和非传染性疾病双重负担的格局没有改变,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和专业人员严重缺乏;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高龄孕产妇增多,保障母婴安全的责任增大;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继续加速,健康问题面临新的挑战,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以及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仍威胁人民健康,食品安全、饮水安全等时有发生。

4.中医药事业发展滞后。中医药特色优势淡化,大量运用西医诊疗技术。中医药专业人员数量不增反减,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在全市医疗机构执业(助理)医师占比低,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缺乏,中医药特色得不到发挥,中医药事业发展缓慢。

5.人口均衡发展比较困难,工作形势仍然严峻。2015年,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105.65,但仍然偏高,造成人口性别结构的失衡。全市60岁及以上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14.61%,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阶段。特别是当前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对完善计划生育导向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二、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揽,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握新机遇、适应新常态,顺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强化政府的领导、保障、监督、管理“四个责任”,坚持“三个回归”(公立医院回归到公益性质、医生回归到看病的角色、药品回归到治病的功能)、“三个依靠”(公立医疗机构的硬件投入靠政府,软件和日常管理靠医院自身,降低医疗成本和提高运行效率靠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四个可以”(百姓可以接受、财政可以承担、基金可以运行、医院可以持续)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明显提高,人口总量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乃至全国中上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医药、医保、医疗“三医联动”和市、县、乡、村“四级联推”。遵循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的原则,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深化配套措施改革,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新秩序。

——坚持转模式、调结构、增动力。加快推动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模式由治疗疾病向健康管理转变,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模式由追求规模效益向质量优先转变,群众看病就医模式由追求大医院、名专家向分级诊疗、有序就医转变。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党和政府得民心。

——坚持依法行政、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强化卫生计生法制监督,构建法制卫生计生、和谐卫生计生。协调城乡、区域发展,兼顾各方利益,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壮大卫生人才队伍,加强重点学科和骨干人才培养,加强卫生计生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职工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三)发展目标

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机制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实现人口长期均衡稳定增长、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实现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等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中上水平,打造辐射闽西北地区的医疗卫生、健康保障服务体系。

——居民健康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期间,人均期望寿命达80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6/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人口出生率年平均控制在20‰左右,自然增长率年均不超过14‰。“十三五”期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263万人以内(不含新增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0%以上。

——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到“十三五”期末,实现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6张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2.3人、注册护士数达2.9人、公共卫生人员数达0.9人、基层卫生人员数达3.2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2人以上。全面完成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每万人口精神卫生床位达到3.76张。建立覆盖市、县、乡三级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并逐步延伸到乡镇。

——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十三五”期末,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城乡居民筹资水平不低于国家和省里的筹资水平。参保对象实际的住院报销比例达70%左右,参保患者住院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和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所(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初级诊疗、慢病管理和康复职能,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能够得到有效诊治,危急重症在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得到及时转诊。

——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注重医疗、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计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发挥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完善用人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人才成长发展和合理流动,形成与人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人才规模,合理分布城乡和区域医药卫生人才,各类人才队伍得到统筹协调发展。

表二:“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15

2020

指标

性质

全市

福建

全市

福建

一、健康水平

1.人均期望寿命

78.83

77.04

79

78.29

预期性

2.婴儿死亡率

4.6

4.64

7

7

预期性

3.孕产妇死亡率

1/10

15.2

14.63

16

16

约束性

二、卫生资源发展

4.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

5.34

4.51

6

5.2-6

预期性

5.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生数

2.01

2.04

2.3

2.5

预期性

6.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2.56

2.36

2.9

3.14

预期性

7.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

0.86

0.65

0.9

0.83

预期性

8.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

0.94

1.34

2

2

约束性

三、医疗保障

9.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

99.98

99.9

99

98

预期性

1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75

67.8

80

80左右右

预期性

11.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50.03

46.5

70

50左右

预期性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2.县域内就诊率

60

66

90

90

预期性

13.公立医院药品耗材占比

35.22

42.49

30

30

预期性

14.家庭医生签约服率

53.1

25

35

30

预期性

五、疾病防控和基本公共卫生

15.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

万人

0.0416

0.86

3

3.5

预期性

16.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

万人

0.096

8.2

0.35

6.5

预期性

17.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8.57

95

95

95

约束性

18.高血压患者管理率

81

75

80

80

预期性

19.糖尿病患者管理率

79

74

80

80

预期性

2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93.18

86.9

95

90

预期性

六、计划生育

21.期末总人口规模

万人

253

3839

263

4100

预期性

22.人口年平均出生率

14.5

12.8

20左右

20左右

预期性

23.年均自然增长率

7.5

6.9

14

14

预期性

24.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

86.77

85

90

9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

贯彻落实《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科学编制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结构。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对于千人均公立医院床位数达4张的县(市、区)不再新建公立医院,对于床位使用率低于85%的公立医院不得再扩大床位发展规模,引导公立医院从外延式扩张转变为内涵式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调整医疗卫生资源不合理布局和结构,对人口小于20万的县级综合性医院与中医医院进行整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做特做优中医专科。对于新城新区、郊区等重点薄弱领域,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增加医疗卫生资源短缺(薄弱)地区以及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领域的医疗卫生资源。

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加强乡镇卫生院、小城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提升建设。建立全科医生激励机制,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培训,建立乡村医生规范化管理制度。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行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专栏1: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市级医疗中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建成市第一医院外科病房综合楼和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及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规划建设市儿童专科医院。建设神经、肿瘤(或癌症)、血液、普通外科(或微创)、重症、急诊、烧伤和精神卫生等8个市级临床医学中心。加强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学科建设以及开展关键诊疗技术所需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康养结合工程

依托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在原市第四医院旧址上,建设三明市康养医院。

建设市医养结合中心、市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和治未病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心。

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县级医院业务用房和床位建设、薄弱学科和核心专科建设、县域医学影像检查检验中心建设、消毒供应室及手术室建设。

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建设工程

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和康复床位建设,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村卫生所,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建设。

实施急救体系能力提升工程

    重点加强急诊重症监护室建设,并配备各类救护车。

(二)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健康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和干预及病原检测、鉴定等服务能力。健全妇女儿童专项医疗救治网络,减少出生缺陷,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重点支持5个省级重点扶贫开发县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和基本设备条件,推进全市疾控机构达标建设。完善传染病治疗管理机制,加强艾滋病和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的监测分析及预警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加强地方病监测及防治工作,推进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市精神科标准化床位达到每万人口3.76张。开展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落实慢性病综合干预与管理,加强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和数据利用。启动健康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部县城(城市)达到省级卫生县城(城市)标准,30%以上乡镇达到省级卫生乡镇标准,力争国家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总数达到7个。

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整合卫生计生资源,完善市、县、乡三级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力争2018年底完成全市农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网络建设。加大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卫生、涉水产品、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力度,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率达100%,饮用水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配置率达100%,涉水产品企业年监督覆盖率100%,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实施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率达100%。大力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事实处理率达100%。建立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曝光不合格产品及问题单位。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优化整合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实施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装备,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与指导。加强综合医院妇产科、儿科床位建设,提高临床专科能力。到2020年,实现市级和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均建设1所设有床位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市级和县级床位分别按照每万人口0.48张和1.36张配备。落实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倡导促进自然分娩,重点加强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管理,降低剖宫产率、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提升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能力,全市一级、二级、三级防治措施覆盖率分别达90%70%90%以上。开展妇女儿童常见疾病普查普治,扩大免费检查覆盖范围。落实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免费妇女病检查工作,落实综合干预措施;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作为婚前医学检查和产前检查的常规检查项目。

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管理与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加强报告管理和卫生应急风险评估管理,完善卫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全市综合性医院应急扩充能力建设,提高批量伤员紧急医学救援收治能力。完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加强队伍训练管理和装备维护。加强预案体系建设,规范管理卫生应急信息员队伍。

 

专栏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工程

迁建市疾控中心;开展县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改造及设备配置。

妇幼保健机构能力提升工程

改建市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

精神病专科

建设工程

    通过改建、新建等方式加强精神病专科床位标准化建设;配备基本医疗设备。

采供血机构

建设工程

迁建市中心血站,配备血液采集、检测、储存设备,增加献血屋(采血点)。

卫生监督和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工程

迁建市卫生监督所,实施职业病防治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加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执法装备配备。

(三)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行医院院长聘任制,按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淡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由同级医改领导小组聘任。副院长由院长提名,经同级医改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聘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导一律不兼任公立医院院长职务。医院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弱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打破现行公立医院编制管理限制,将现行公立医院编制使用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合理核定各级公立医院人员规模,由公立医院自主考录聘用人员。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推进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严格执行工资总额政策,做到既不与药品、耗材相挂钩,也不与医学检查、化验、床位相挂钩。各级医院要落实好“两个严禁”: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并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由院长在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进行自主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编内编外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原则上医生、护理和行政后勤管理团队的分配分别占工资总额的50%40%10%,把握好医生、护士和行政后勤人员的最高年薪比例(护士应在医生的70%以内,行政后勤人员应在医生的50%以内),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加快推进分级诊疗,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筑牢网底、基层守门、开通医保、送医到村、预防为主、医养结合”,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和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分别设置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村卫生所90个左右和1100个左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送医入村,解决城乡居民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就医问题。开展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逐步实行签约服务。到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基本形成,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明显提升。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在继续做好药品联合限价采购的基础上,坚持“为用而采、去除灰色、价格真实”的采购原则,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全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采购行为,切实降低医疗成本。加强药品监管,加大药品抽检力度,重点加强基药抽检,整顿规范药品市场,严厉打击假、劣药品,确保药品质量与安全。在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的基础上,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归口县级卫计部门管理,实行院长(主任)聘任制、工资总额制度和全员目标年薪制,工资总额由财政核拨的人员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含五险一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的收入(扣除成本)、医务性收入扣除运行成本后的80%三部分构成。

(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检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落实。整合各部门信息,运用大数据,提高考核的科学性,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严格兑现奖惩。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建立法定奖励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对计生特殊家庭全面帮扶,积极探索有利于计生特殊家庭的长效机制,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逐步培育和发展一批条件成熟的组织。

加强计划生育综合管理服务。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加强孕情跟踪服务,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定量评估。严厉打击“两非”行为。持续深化诚信计生,改革和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机制建设。创新流动人口基层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活动,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推动建立征信体系,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推进计划生育基层自治,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群团组织作用,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深化生育关怀,扩大计生小额贴息贷款、安居工程、关爱失独家庭等项目,为计生群众排忧解难。

专栏3: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保障体系建设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保障体系建设工程

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精准扶助项目,实施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养老照护和再生育服务项目等。

医养结合及老年护理建设工程

在市级新建或改造1所老年护理院。推进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为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提供便捷上门医疗服务。

(五)加强科技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在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医药护理系的基础上,组建三明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全市基层培养本土化临床医学(含中医)大专层次医学人才,切实解决我市基层卫生人才缺乏问题。力争到2025年前,升格为本科,打造成辐射闽西北地区的三明医学院,主要为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医学技术型应用人才,同时为区域相关产业和行业培养生产、服务、管理一线的高技能型应用人才。

整合区域资源,在三级医院建设医学科教发展分中心,二级医院设立站点。加强省、市、县学科间协作。在9个县级医院建设标准化的临床基本技能训练、考核基地,建立远程教学、远程会诊、医学科研项目申报及合作的培训信息化平台。开展跨学科、跨行业、跨区域联合攻关,提高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评价体系,引进、消化先进医疗技术并加以创新推广应用,扩大医疗技术的辐射能力。

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信息化管理,争取培训住院医师、全科医生1000名。完善人才引进培养、评价监督、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制度和机制,定期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作为培养对象,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实施临床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加强县级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培训。

(六)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待遇均等化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互助共济、保障基本、兜住底线、满足多样、衔接有序”为思路,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慈善等衔接,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基本医保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积极构建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保障水平。建立完善国家、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明确、分担合理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从重点保障大病起步,逐步向门诊小病延伸,逐步完善政策,降低群众的自付比例。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升门诊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商谈判机制,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作用和对医疗费用的控制作用。进一步发挥“三保合一”的功能作用,强化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医疗费用的制约,实行差别化的报销补偿政策和第三次精准补助,在推进按次均费用、按床日、单病种等多种复合付费方式改革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住院费用全部按病种付费,推进医保精细化管理。

(七)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以创建全国中医药综合改革实验区为契机,重点办好中医龙头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加强基础设施和软环境建设。充分依托福建省中医康复技术服务中心,加强“福建中医药大学三明康复中心”等核心专科建设,建立规范的市级中医康复技术服务中心和培训基地,争取3年内申报成为省级重点专科,建成辐射闽西北,集诊疗、教学为一体,专业门类齐全的康复中心,并以此为龙头,构建全市中医康复医疗联合体。

加强中医服务县级骨干网络建设。各地要根据实际办好一所二级中医医院或综合医院中医科,完善基础建设和配置基本设备,三年内达到国家标准。开展中医康复医疗服务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到2018年建立46个示范点。加强县级医院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开展县乡一体化服务,发挥县级中医院或综合医院中医科的区域辐射作用。

夯实中医服务网络基层基础。继续深入开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中医诊疗设备购置、康复科建设以及中医药医务人员培训为工作重点,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中医诊疗器具和必备中药,开展以中医馆为主要形式的中医药集中诊疗区建设,建设50个以上中医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康复室建设,实现与中医馆的有机融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逐步实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提供中医药服务,力争每个村卫生所和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人掌握不少于4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实现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实实在在为基层群众提供中医药技术服务。

(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实现共享应用

构建人口健康信息化新格局。贯彻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顶层设计思路,以电子政务外网为载体,以居民健康卡为主索引,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省人口,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实现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实现卫生计生一网覆盖、居民健康一卡通用、健康信息资源统一融合。

加快推进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新农合、计划生育、居民健康等业务应用系统与国家基本联通。依照省上统一规范推进医疗健康信息共享、出生人口动态监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等。配合省卫计委推进居民健康卡与社会保障卡、金融IC卡的应用集成,实现全市就医“一卡通”,建立全省健康卡管理系统和市级卡管理系统,将居民健康卡作为与全国平台联通的索引,实现居民跨省就医一卡通和个人电子健康档案跨省共享和动态更新。

推进全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开展国家医疗健康信息共享试点应用项目建设,提升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水平。实施全省数字化医院示范建设工程,开展基于区域电子病历数据库的医疗健康信息整合,建立人口全覆盖、生命全过程、中西医并重、工作全天候的全民医疗健康信息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优化“健康三明”,并依托平台探索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支持个人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查询等。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深化大数据医疗卫生行业的创新应用,促进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共享普惠。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卫生计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和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完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规划有序有力有效实施。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与医疗卫生资源供给的矛盾,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以及个性化、差异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强化投入保障。完善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政策,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理清各级政府在投入保障的责任,明确政府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事业等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逐步降低居民个人医疗卫生支出。加大重点项目的投入力度,以同级政府投入为主、分级负担,用足省级以上资金对老区、苏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倾斜优惠政策,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各重点项目顺利开展。

(三)强化过程管理。把落实规划的目标、发展指标、主要任务、项目建设等纳入到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切实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

实行规划实施中期评价和终期考核制度,规划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把规划执行情况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推动规划全面落实。

(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开展“两学一做”,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大力实施提升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深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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