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7月3日
三明市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通知》(中发〔2021〕34号)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闽政〔2022〕33号),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统筹推进我市标准化发展,加快建设支撑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四次全会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助推建设质量强市,深化标准化改革创新,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增强标准实施效能,为全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社会标准化氛围明显增强,群众标准化意识显著提升,标准化领域不断延伸,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扎实,标准化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更加凸显。
——标准化覆盖领域加速拓展。标准化理念更加普及,全面融入各发展领域,新增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30项以上,培育先进适用团体标准30项以上,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数量增加到2000项以上。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供给更加优化,更好满足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的全域发展需求。
——标准化引领效应充分释放。围绕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扎实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成效,广泛推广标准化应用成果。新建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0个以上,项目总数继续保持全省前列,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进一步激发。
——标准化质量水平明显提升。积极培育和引入综合性、专业性较强的标准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着力推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融合发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达到50%以上。在石墨和石墨烯产业、氟新材料产业,科技创新、生态文明以及医改、林改等领域探索打造一批标准化创新成果,争创福建省标准创新贡献奖1项以上。
——标准化实施监管更加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形成“标准化行政部门综合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主抓”的管理格局,推动我市各行各业标准化工作落到实处。探索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培养社会急需的标准化人才。逐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监督机制,建立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信息反馈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的实施效果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加强标准实施评价和监督工作。
到2035年,全面形成市场驱动、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开放融合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三明特色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标准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质量效益和生态效益充分彰显,成为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
1.开展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积极推动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与三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标准体系。推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标准化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乡村风貌,保护传统村落和特色民居,科学利用山区浓厚的传统文化积淀,形成人文之美、生态之美交融交汇的美好图景。
2.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研制。以种子、茶叶、水果、林竹、畜禽、蔬菜、食用菌、中草药等特色优势产业为核心,加快构建特色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标准制定,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与乡村振兴有机融合。以杂交水稻制种、美人茶、林下经济作物、中药材等为重点,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国家杂交水稻制种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为契机,开展相关标准的研制,提升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水平。
3.构建沙县小吃标准体系框架。构建沙县小吃从原辅料种植和养殖、质量要求、加工制作、产品与服务、包装、运输、配送、贮存等在内的全链条标准体系。加强沙县小吃产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推动沙县小吃产业转型升级。完成省级科技项目《沙县小吃产业化标准体系构建研究》,推进《沙县小吃公用品牌管理规则》地方标准和《沙县小吃门店形象标志》团体标准研制;继续指导核心产品标准、制作技艺类市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助推沙县小吃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助推重点产业发展,激活标准化带动效能
4.实施关键技术领域标准布局。将标准研制嵌入科技研发过程,以科技创新提升标准水平。实施未来产业培育计划,在石墨和石墨烯、氟新材料、钢铁与装备制造等领域进行超前布局,对重要标准关键技术指标、核心参数等开展研究,研制一批技术自主可控的关键技术标准,提升技术标准科技含量,促进新技术产业化和标准迭代更新。
5.加快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配合省级相关单位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强化标准制定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开展专利与标准融合试点示范建设。支持我市高等院校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属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执行。
6.探索数字经济标准化。尝试建立“数字政府现代化、数字经济创新化、数字社会智慧化、数据应用高效化”的具有三明特色的数字经济标准体系,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创新、数字社会整体智治以及拓展数据资源汇聚应用等方面标准研制。聚焦我市数字经济领域特色优势产业,引导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中国联通工业互联网研究院三明分院等单位积极参与产业链标准研制,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7.着眼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到2025年,主导或参与研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标准3项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三)赋能绿色经济发展,加速标准化发展步伐
8.参与碳汇和碳交易标准化工作。密切关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积极创造条件参与碳汇、碳交易标准研制工作。推进“三明市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涉及的能耗定额、能耗计量、在线监测等标准制定。鼓励钢铁、水泥、合成氨等重点企业申报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创建工作,支持可再生能源标准、工业绿色低碳标准等体系建设。
9.试点林改工作标准化。在林业发展、林农增收、林区繁荣工作中导入标准化理念,结合林改工作,着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有效发挥森林的固碳作用,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以建设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为契机,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林权、林票交易机制,支持开展林业碳汇团体标准制定。
10.着力绿色经济标准化。充分发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优势,不断完善资源循环利用、绿色产品分类和评价管理、产品绿色设计、绿色包装和绿色供应链等标准。积极参与共享交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鼓励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面的标准研制。深化“碧水工程”,扎实推进全国河长制管理标准化试点,开展各类标准研制35项以上,着力提升河湖长制工作标准化水平。
11.健全绿色农业发展标准体系。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产、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等,加强标准制定,健全绿色农业发展标准体系。鼓励农业品牌建设主体建立和实施农产品分级、生产、加工、保鲜、存储、运输、包装、标志、质量检测等生产标准,实施农业全程标准化生产,打造三明农业品牌。
12.突出绿色消费标准引领。严格执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制度。围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等六大重点领域,建立健全绿色生活标准体系,大力开展节能节水、绿色采购、垃圾分类、制止餐饮浪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绿色消费标准宣贯,强化绿色消费标准引领作用。
(四)提升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彰显标准化示范效应
13.巩固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化成果。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公共资源交易等标准化建设,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推进数字社会、数字政府、营商环境、政务公开、机关事务、司法行政、社会治理、知识产权、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监管等领域标准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积极开展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以及社会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14.延伸公共服务标准化领域。拓展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以及养老服务等民政领域标准体系,重点抓好《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 38600-2019)国家强制性标准宣贯工作。推进现代社会保障、老年人保障、退役军人保障、残疾人保障标准化建设。夯实妇幼保健、托育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化工作基础。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重点领域,加强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的标准供给。建立健康生活、健康服务、健康饮食、健康产业等广覆盖的健康标准,探索三明医改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引领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
15.加速城市标准化进程。聚焦城市管理、城市更新、城市公园、城市慢道、海绵城市、内河治理、楼宇经济等领域,推进城市标准化建设,探索参与交通、环保、管网、公共卫生、物业管理等领域的智慧应用和配套标准制定,推动智慧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制定,打造新型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加强新型城镇化标准化建设,夯实城乡融合发展基础。
(五)加大协同推进力度,拓展标准化发展空间
16.优化标准化管理机制。构建标准化工作新模式,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标准实施、监督、效果评价制度,加强重要标准发布和宣贯工作,建立覆盖行业、地方的标准化推广体系。建立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拓展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加强标准实施反馈信息处理。发挥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的监督作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重要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制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17.完善标准供给结构。完善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着重提升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比重。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健全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机制,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创新,组建标准创新团队,打造标准化“助推器”。支持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实施企业和团体标准领跑者制度,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市场氛围。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提升企业标准化意识,增强企业标准创新活力。
18.严格标准监督管理。健全市地方标准制定实施全程追溯、监督和纠错机制,实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开展标准质量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将企业产品和服务符合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19.注重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将标准化纳入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探索推动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建立多层次的标准化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培养一批标准化专业人才。发挥标准化专家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支持我市专家入选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加强基层标准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建设标准化技术专家队伍,不断完善标准化专家库,推动标准化成为政府管理、社会治理、法人治理的重要手段。完善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完善“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形成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抓总、部门间协同配合、市县集成联动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积极推动各领域标准化工作,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和本意见要求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同步推进。
(二)完善配套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策支持,促进科技、产业、贸易等政策协同,加强在重大招商引资、政府采购、技术引进和改造、评先评优、奖励补助中的标准应用。对主导制定三明市地方标准、推进标准化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标准化领域人才职业能力评价激励机制和职称评定制度。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标准化宣传,树立标准化理念、普及标准化知识、推进标准化交流、提升标准化意识。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宣传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标准化重大政策,夯实标准化法制基础。大力培育发展标准化文化,宣传标准化理念和方法,营造人人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氛围,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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