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00-0300-2017-00276
  • 备注/文号: 明政〔2017〕8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 2017-04-24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街面水库养殖水域规划的通知
明政〔2017〕8号
来源: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7-04-26 10:13

尤溪县、大田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进一步规范街面水库库区的渔业养殖秩序,有效保护闽湖水生态,经2017420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街面水库养殖水域规划的通知》(明政文201232),即日起不再执行。尤溪县、大田县政府要做好废止街面水库养殖水域规划的后续工作,积极探索生态养殖模式。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742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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