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高级顾问选聘办法的通知
明政办〔2021〕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三明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高级顾问选聘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高级顾问选聘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明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沙县小吃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面向全国选聘一批三明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高级顾问,为沙县小吃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级顾问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及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积极推动和促进与沙县小吃产业有关的经贸、文化、科技合作,愿意为沙县小吃产业发展献计献策、作出贡献;

  (三)具有小吃、食品、烹饪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等领域专业造诣或技术专长,并在境内外具有社会影响力、行业号召力的专业人士。

  第三条  高级顾问的选聘程序:

  (一)由沙县区推荐合适人选,经本人同意后报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初审;

  (二)初审通过后由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就选聘事项报请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

  (三)经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选聘的顾问人选,给予颁发“三明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高级顾问”聘书。

  第四条  高级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定期保持沟通联络,及时介绍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和信息,每年为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重要决策或重大项目建设提供2条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二)广泛宣传、推介沙县小吃产业,积极介绍和组织有实力的企业和客商来明考察洽谈项目;

  (三)就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重大事项接受市政府或沙县区的咨询;

  (四)应邀到我市开展调查研究、专题研讨、决策咨询等活动;

  (五)积极落实市政府或沙县区交办的沙县小吃产业发展其他工作。

  第五条  高级顾问的工作保障:

  (一)成立高级顾问工作办公室,挂靠在沙县区,为顾问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二)应邀参加我市或沙县区举行的相关活动时,享受贵宾礼遇,优先获得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政务资讯;

  (三)为沙县小吃产业发展贡献突出的高级顾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批后,可授予“三明市荣誉市民”称号;

  (四)应邀来我市或沙县区进行项目考察期间,发生的食宿、交通和接待费用,由沙县区提供;

  (五)引荐市域外的投资者来明投资符合沙县小吃产业重大项目,按照《三明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明商务招商〔2019〕5号)给予奖励。

  第六条  高级顾问的联络和管理:

  (一)沙县区对应负责高级顾问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1.建立日常联系机制。设立高级顾问微信群,与各高级顾问保持实时信息沟通联系;每位顾问由沙县区安排1名处级领导联系。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沙县区负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定期向高级顾问寄送沙县小吃产业发展有关资料,作为高级顾问日常参考。

  3.建立顾问意见办理机制。高级顾问所提意见建议,由沙县区负责收集汇总,并及时报送市领导参阅;对需要市级层面办理的具体事项,由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办理,并及时函复办理结果。

  (二)高级顾问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触犯我国刑律或触犯国籍国、居住国相应法律;

  2.有损害国家利益等行为的;

  3.有损害三明市或沙县区利益和声誉行为的;

  4.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顾问职责,以及因客观原因不能继续从事顾问事务的;

  5.违反保密原则,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不应公开的信息的;

  6.以三明市沙县小吃产业发展高级顾问名义从事与其顾问职责无关活动并造成负面影响的。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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