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闽政〔2009〕5号)要求,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2008年以前市政府及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发现其中64 份规范性文件由于下列原因已不宜再继续执行:(一)主要内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的,或者已被新的法规、政策覆盖的;(二)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失效的;(三)主要内容不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四)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已废止或修改的。经2009年11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上述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发文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废止的市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目录
1.《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沙溪河岸和绿地管理的通告》(明政〔1999〕4号)
2.《三明市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整顿金融“三乱”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文〔1999〕11号)
3.《三明市人民政府批转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整顿城市信用合作社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文〔1999〕18号)
4.《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农村电力管理的实施意见》(明政文〔1999〕118号)
5.《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办法的通知》(明政文〔1999〕177号)
6.《三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土地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明政文〔1999〕187号)
7.《三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气象局关于防雷减灾管理规定的通知》(明政文〔1999〕238号)
8.《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税外收费实行“一本卡”登记制度的通知》(明政办〔1999〕171号)
9.《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物委等三部门关于加强市区经营场所租赁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明政办〔1999〕172号)
10.《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实施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1999〕183号)
11.《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森林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政文〔2000〕64号)
12.《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主干道市容实行路段分级管理的通告》(明政文〔2000〕66号)
1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文〔2000〕93号)
1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明政文〔2000〕116号)
15.《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食盐市场管理的通告》(明政〔2000〕3号)
16.《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决定》(明政〔2000〕4号)
17.《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事局关于鼓励非师范类待就业毕业生从事个体经济的优惠措施的通知》(明政办〔2000〕104号)
18.《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租车报废更新有关问题的批复》(明政办〔2000〕153号)
19.《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街面水电站库区淹没区和移民安置点违法进行各种生产建设活动的通告》(明政〔2001〕1号)
20.《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告》(明政〔2001〕4号)
21.《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及畜禽产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01〕99号)
22.《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明政文〔2001〕107号)
2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松材线虫病防范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01〕112号)
2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01〕131号)
25.《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峡移民安置贴补资金的通知》(明政文〔2001〕134号)
26.《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木材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明政文〔2001〕146号)
27.《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明市区停车场使用管理的通知》(明政文〔2001〕186号)
28.《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扩面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01〕188号)
29.《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商品市场的通知》(明政文〔2001〕193号)
30.《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01〕213号)
31.《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直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01〕223号)
32.《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01〕242号)
3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出租汽车报废更新有关问题的批复》(明政办〔2001〕45号)
3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人事局关于在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试行办法的通知》(明政办〔2001〕131号)
35.《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正三轮及轻便摩托车管理的批复》(明政办〔2001〕168号)
36.《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道路货运业若干规定的通知》(明政办〔2002〕60号)
37.《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市区肉食品市场秩序的通告》(明政〔2003〕1号)
38.《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明政〔2003〕7号)
39.《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03〕58号)
40.《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保障工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03〕62号)
41.《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03〕67号)
42.《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等五部门关于加强市区肉食品市场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3〕6号)
4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林业局关于开展用材林抚育间伐改革试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3〕45号)
4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明政办〔2003〕86号)
45.《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农村合作基金会后续清偿工作的通知》(明政办〔2003〕93号)
46.《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三沿两区和高速公路两旁坟墓清理工作的通知》(明政文〔2004〕59号)
47.《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明政文〔2004〕119号)
48.《三明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文〔2004〕132号)
49.《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等部门关于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04〕93号)
50.《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4〕103号)
51.《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整规办关于三明市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4〕148号)
52.《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市区犬类管理工作的通告》(明政〔2005〕3号)
53.《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楼顶违法搭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明政〔2005〕7号)
54.《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政文〔2005〕154号)
55.《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表彰暂行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05〕96号)
56.《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明政文〔2006〕50号)
57.《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城镇廉租房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06〕107号)
58.《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地税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6〕113号)
59.《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06〕122号)
60.《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06〕127号)
61.《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明政文〔2007〕62号)
62.《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07〕58号)
6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鼓励新增货车落籍和非正常外挂车辆回迁本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7〕92号)
64.《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意见的通知》(明政办〔2007〕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