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生产系统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

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

概述

从事非煤矿山生产的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09年6月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8号修正)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级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但中央管理企业所属非煤矿矿山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不得委托实施。3.《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闽应急〔2020〕9号)。实施主体为省级,其中省级将除在闽央企非煤矿矿山生产系统和在两个以上设区市有独立生产系统的非煤矿矿山企业总部以外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委托设区市一级实施。

申请条件

        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经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设施经验收合格;

  10.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11.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享受待遇

无。

申请说明

企业可采用“线上+线下”申请方式。

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通过共享系统获取);

3.采矿许可证复印件(通过共享系统获取,尾矿库不需要提交);

4.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新上任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合格证书的,提交包含任职时间的说明材料);

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9.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证明材料;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1.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提升机、空压机及安全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复印件(仅地下矿山需要提交,无上述设备的应提交说明材料);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材料复印件;

13.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复印件;

14.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合格的书面报告;

15.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申请流程

(一)窗口办理

1.办理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222号管理服务综合窗口(一)。

2.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30分-5点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3.交通指引:1.公交直达线路:乘坐15路、53路、60路、66路;;2.自驾车,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规划有地面、地下停车位,实行4小时免费停车。

4.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

5.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必要时现场勘查)→决定

6.法定办理时限:受理后45个工作日

7.承诺办理时限:即办件

8.发放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

9.证照领取:窗口领取,邮递送达

(二)线上办理

1.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市应急局办理网址:选择市应急局为办事单位,并选取办事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https://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detail?userType=3

2.登录法人账号填报项目名称并核对企业信息:

3.按要求逐项提交材料:

4.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必要时现场勘查)→决定

5.法定办理时限:受理后45个工作日

6.承诺办理时限:即办件

7.发放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

8.证照领取:窗口领取,邮递送达

 

常见问题

Q:

企业提供的材料是否需要加盖公章?

A:

企业提供的材料应加盖公章;证明性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可以收取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证照共享系统获取而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Q:

证明性材料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A:

证明性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核对后原件退回。

Q:

是否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A:

可以收取经数字签名的可信电子材料、或可通过证照共享系统获取而无需再提交纸质材料。

相关事情

(一)表格下载: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http://api.zwfw.fujian.gov.cn:731/cms-file-apiservice/api/v1-0/apasService/downloadFile?unid=80F599AAB9E1974D084815D4D2FA1B2E;填表示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样表

http://api.zwfw.fujian.gov.cn:731/cms-file-apiservice/api/v1-0/apasService/downloadFile?unid=5B01CD9EDFC9F8BEC557519C3D6FF7CF

(二)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

2.电话咨询:0598-7500115、0598-7500116;

3.网络咨询:http://smsajj.sm.gov.cn/zmhd/

(三)状态查询

1.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审核审批办,0598-7500115;

2. http://sm.zwfw.fujian.gov.cn/nloginIn?contType=3

互动交流

关于公开征求《三明市应急管理局非煤矿山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三明市民营企业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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