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许可

为了规范旅游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旅行社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应当取得旅行社设立许可。

一、概述

旅行社世界旅游组织给出的定义为“零售代理机构向公众提供关于可能的旅行、居住和相关服务,包括服务酬金和条件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旅游经营业务的,应当取得旅行社设立许可。

二、受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由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材料

①旅行社营业场所和设施设备情况表

②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③营业执照

④法人身份证

⑤企业章程

四、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五、办理流程

六、常见问题

办理许可一般需要多久?
受理申请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旅行社设立许可是否需要先行工商登记?
设立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旅游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旅行社可以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吗? 
不可以。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全年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交通指引

1.公交直达线路:乘坐15路、18路、66路、53路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2.免费接驳线路60路:市民乘坐1/2/23/27/51/52/57/D57路到体育场馆南(万达广场西)公交站,乘坐60路免费接驳车到达市政务服务中心;;3.自驾车,市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规划有地面停车位100位,地下停车位251个,对于办理业务的车辆,实行4小时免费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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