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2015年修正本) 第六条规定,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

概述

     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2015年修正本) 第六条规定, 申请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市级(设区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地市级(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审查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及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决定是否给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

受理条件

   项目建设前需办理规划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建设。

   加油站、岸基加油点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福建省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设计、施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

   (3)具有成品油检验、计量、储运、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

   (4)岸基加油点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符合港口、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污染的有关规定,设计、施工应符合加油站标准或石油库的最低标准,储油能力不得超过1000立方米。

 

 申报材料

     1.加油站、岸基加油点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请表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意见书

     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4.高速公路规划文件

    5.省交通厅同意设立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的文件

    6.授权委托书

    7.代理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所在地设区市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设区市商务局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对材料齐全准确的可开具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文书。

    3.受理窗口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作出审批决定。

      附:1.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流程图(网上办)

              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流程图(现场办)

              3.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流程图(业务经办)

相关事项

      1.咨询电话:0598-7500117(窗口)、0598-7500118

      2.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办理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管理服务综合窗口

常见问题

经营主体发生变更,《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应如何处理?

应先办理营业执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手续后,再申请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登记事项变更。

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遗失,需挂失声明吗?

需要,企业应到注册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挂失声明。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期换证,可以提前申请吗?

可以提前30天来办理。

加油站零售网点规划确认文件已过有效期,是否能申请延期?

加油站零售网点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为3年,原则上不予延期,但已取得加油站土地使用权的可申请延期,到期未申请延期的不再有效。

加油站年检可以网上提交年检材料吗?

可以,企业可用电脑或移动终端通过“e三明”服务号进行网上申报年检,县级商务部门对企业网上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对已通过网上年检合格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加油站),最后由市商务局审批办对企业提交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加盖年检合格印章。

 

 

政策文件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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