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申领公职律师工作证许可
概述
公职律师是指在所在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经司法行政部门核准取得公职律师证书的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公职人员。公职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申请对象
党政机关或人民团体公职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担任公职律师: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三)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满二年,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满一年; (四)在所在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且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五)品行良好。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公职律师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四)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五)上一年度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六)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申请说明
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应予以颁发公职律师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应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依据闽司〔2020〕90号文,从2020年10月1日起首次申领公职律师工作证许可由省司法厅委托设区市司法实施。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2.法律职业资格证或者律师资格证; 3.省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 5.申请人未受刑事处罚的材料; 6.申请公职律师执业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公职律师执业的材料(申请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的,所有单位应明确申请人为法律援助中心在编工作人员); 7.二寸下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应予以颁发公职律师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应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依据闽司〔2020〕90号文,从2020年10月1日起首次申领公职律师工作证许可由省司法厅委托设区市司法实施。
申请地址
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e三明、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窗
相关事情
常见问题
注销原律师执业证后,按照重新申领公职律师工作证申请。
是的,需要先通过省律师协会培训。
公职律师无需到律师事务所实习。
咨询电话
0598-7500141
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