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
“三明市质量奖”是三明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
概述
“三明市质量奖”是三明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用于表彰在经济领域中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企业或组织。
认定条件
申报三明市质量奖企业或组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主导产品质量或服务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要求;依法接受国家法定的质量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产品在国家、省级、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三年合格;出口产品三年内未因质量问题被进口国通报。
- 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显著,质量管理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 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生产经营规模、实现利税、净上缴税收、总资产贡献率居同行业前列;
- 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 连续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享受补贴(待遇)
- 直接奖励:获得研究获得市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市政府给予20万元奖励;
评定说明
市质量奖为年度奖,每两年一届评定一次,每次获奖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3家。根据每届印发的评审细则组织申报评审。
申请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第*届(20xx-20xx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申报表》,申报表详见附件表格或在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gsj.sm.gov.cn/)下载,并附如下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2.申报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法律法规规定的列入生产许可范围和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以及其他需要行业资质证书的,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县(市、区)税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税收证明、安全生产情况证明、环保情况证明;
5.会计师事务所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申报企业或组织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复印件一式三份(若申报企业为上市公司的,提供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复印件);
5.近三年以来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抽查报告(复印件一式三份);
6.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原则要求字数不超过2万字);
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打印,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同时申报企业或组织需递交一份含所有申报材料的光盘。
办理流程
1.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以及申报资格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出具审查意见后报当地政府签署推荐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报送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质量强市办,设在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质量强市办按照《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要求,对所有申报企业或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申报企业或组织进入材料评审。
2.材料审查。市质量强市办从福建省质量奖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至5名专家组成材料评审组,对申报企业或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提出可否进行现场评审的建议。
3.指标公示。市质量强市办在市级媒体上向社会公示申报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经济指标。
4.满意测评。市质量强市办采取社会测评为主的方式对申报企业或组织进行满意度测评。
5.确定现场评审企业或组织名单。市质量强市办组织对评审组的材料符合性审查意见、公示结果和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集体审议,确定符合现场评审的企业或组织名单。
6.现场评审。市质量强市办组织现场评审组按现场评审标准和要求,开展现场评审,出具现场评审报告。
7.提出获奖候选名单。市质量强市办组织对现场评审情况进行审议,产生获市政府质量奖候选名单,并将相关的全部材料一并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
8.审定获奖建议名单。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获奖企业或组织的全部材料进行集体审议,确定获奖企业或组织建议名单。
9.获奖建议名单公示。市质量强市办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获奖企业或组织建议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质量强市办核实,并报送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再次评议。
10.批准与公布。三明市人民政府批准三明市政府质量奖的最终获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严格按照三明市质量奖申报表和当届质量奖评审细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属实、数据准确。申报表中的所有项目均须完整填报,原则上不得空缺,若有空缺,申报企业或组织须作出书面说明,否则将作退件处理。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或组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常见问题
凡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质量奖荣誉的,市政府将撤销其称号,收回奖杯、证书和奖金,并予以曝光。
申报企业如果以集团公司或母公司名义申报,则下属的所有子公司和分公司均要纳入申报范围,不得自行删减。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参与申报。申报主体必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不得以子公司或分公司的认证来代替。申报企业或组织近三年出现主营业务亏损的不得参与申报。
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企业或组织都可以申报。
根据2020年新修订的《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建筑行业和服务行业可以申报。
政策文件
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第六届(2021-2022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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