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概述
为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时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顺畅。
政策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申请对象
在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
享受补贴(待遇)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申请说明
线上申请:
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或微信/支付宝的电子社保卡小程序,线上提出跨省转移接续申请。
线下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即可。
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
1、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登录账号后,在首页“主题服务”—“关系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进行申请。
2、手机下载“掌上12333”APP注册登录,找到 “社保关系转移”— “社保转移申请”进行申请。
3、微信或支付宝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按要求领取电子社保卡,找到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栏目进行申请。
线下申请: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交通指引:
相关事情
业务经办人员后台受理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可通过对应的申请渠道查询转移进度及办理结果。
咨询电话:0598-8958509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