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
概述
列入每年工信部门通知文件要求的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企业
政策文件
设定依据
1 | |
---|---|
依据文件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依据文号 |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
颁布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实施日期 | 2018年10月26日 |
依据级别 | 法律 |
条款内容 |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
2 | |
---|---|
依据文件名称 | 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 |
依据文号 |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颁布机关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实施日期 | 2018年11月23日 |
依据级别 | 法规 |
条款内容 | 第三十条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五千吨以上标准煤的用能单位为重点用能单位。 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二千吨以上不满五千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由市、县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参照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 |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
列入每年工信部门通知文件要求的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名单企业
2.申请条件
①企业属于申请对应的省级、市级、县级重点用能单位
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应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
申请说明
线上: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E三明进行线上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线下: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层353号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四),提供相关材料。
开始申请
申请材料
1.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表
2.能源管理负责人企业聘任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3.能源管理负责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
网办流程
现场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线上: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E三明进行线上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线下: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层353号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四),提供相关材料。
相关事情
1.法定时限: 受理后2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理时限:即办件
3.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放假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六、星期日(因节假日调休调整为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4.办理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江滨北路11号碧湖政务服务中心三层353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四)
5.交通指引:1.公交直达线路:乘坐15路、66路、52路支(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碧湖)站;;2.免费接驳线路60路:体育场馆(东)公交枢纽站-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乘坐1/2/23/27/51路直接到体育场馆(东)公交枢纽站;乘坐28/58/58支路至体育场馆(东)站下车,步行至对面的体育场馆(东)公交枢纽站;乘坐57路至体育场馆南站下车,步行至斜对面的体育场馆(东)公交枢纽站;;3.自驾车,政务服务中心停车场规划有地面停车位100个,地下停车位251个,对于办理业务的车辆,实行4小时免费停车。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数据,如果您有疑问,请点击“我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