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可向项目所在地国防动员办公室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概述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可向项目所在地国防动员办公室申请竣工验收备案。

 申请对象

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

申报途径

建设单位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电子提交申报材料或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审批条件

  • 人防工程建设符合法规和行政许可文件要求;

  • 人防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出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 配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足部分需补缴易地建设费。

申请材料

    •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实施预案。
    • 人防工程竣工图。
    • 由联合测量单位出具的人防工程测量报告。

       材料均为原件扫描并加盖电子签章上传1份,可电子证照获取的材料无需提交。

审批流程

受理: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或三明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https://zwfw.fujian.gov.cn/),按相关要求通过网络系统或者线下自主完成材料提交与申报。

审核:核验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指标是否符合《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

审批:经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防空地下室验收合格意见书。

审批时限

  •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理时限:受理后2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真实有效,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提交。 其他事项

审批结果可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查询;电话咨询人防审批窗口:0598-7500067;咨询工程管理科:0598-8288019。

常见问题

防空地下室竣工档案移交时限是多久?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防空地下室竣工备案表中建筑面积填报依据是什么?

备案表中填报的建筑面积应以第三方测量机构出具的测量报告中防空地下室面积为准。

 

 
 
 
防空地下室验收合格意见书、认可文件何时可以领取?
防空地下室验收合格意见书、认可文件在项目组织并通过联合验收后可领取。

 

政策链接

福建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修订《福建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rfb.fujian.gov.cn/xxgk/zfxxgk/zfxxgkml/gfxwj/xxyx/202106/t20210611_5619395.htm

互动交流

关于开展小区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网上调查

地图服务

地图服务

地图服务

相关推荐
相关下载
首页 收藏 取消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微博 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