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常见问题解答——维护劳动者权益,这些知识要知道!
问:什么是工伤认定?
答: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是否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问: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包括哪些?
答:工伤认定的申请主体包括用人单位、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问: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问:工伤认定的管辖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1.市直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在市社保中心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及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等工伤认定权限由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其余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和人社)行政部门负责。
2.单位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建筑施工工程项目所在地在三明行政区域内且未参加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地在三明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问: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答:1.提交申请: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包含劳动关系证明、疾病诊断证明等);
2.调查核实:根据事发经过开展调查核实;
3.作出结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出具结论。
问:对工伤认定决定有异议怎么办?
答:如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哪些情形不得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
答:(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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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区:社保扩面精准发力 共筑发展保障基石
精准识别,深挖扩面空间。比对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协调税务、医保等部门,准确找出注册、纳税但未参保的企业作为扩面对象,为全区精准扩面绘制了“导航图”,督促上述企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精准宣传,强化扩面实效。成立政策宣传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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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来明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调研及工伤认定风险隐患省级抽查工作
3月5日至6日,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二级调研员陈世榕一行6人来明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调研及工伤认定风险隐患省级抽查工作。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高伟陪同调研抽查工作。
省厅调研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沙县区人社局、三明市人社局,通过抽查工伤认定案件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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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概述
服务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缴费人员。具体人员范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确定。
服务内容:提供参保经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保障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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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落实《福建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从业人员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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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九部门(单位)关于印发《三明市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安局、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局、总工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单位)《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56号),切实做好“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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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23年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
8月10日下午,我市召开2023年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总工会等9个工伤预防工作联席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或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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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省应急厅来明开展工伤保险工作调研
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2023年8月3日至8月4日,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处长程小丹、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郑玮芳、办公室工作人员陈佳、省应急厅危化处四级主任科员陈晓珊一行4人来明开展工伤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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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宁县“三举措”开展养老、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
一是统筹规划,责任部署。成立扩面工作小组,对我县企业办理养老、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参保人数、缴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结合摸底情况制定扩面工作计划、建立扩面工作台账。
二是线上线下,广泛宣传。通过“线上”推送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利用短信、微信、电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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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副局长高伟一行前往三元区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调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认定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3月22日下午,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伟一行前往三元区人社局开展工伤认定工作调研,局工伤保险科负责同志参加。调研组一行通过查阅卷宗、查看前台受理流程、与申请人交流、疑难案件研讨等方式开展调研。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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