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列区、三元区城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审批流程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住建部和福建省住建厅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维修项目审批程序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申请“维修资金”预算造价在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维修项目,由区城管局安排现场勘验。
(二)申请主体提交的维修申请材料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和区城管局负责审核,并共同参与竣工验收。
(三)市城管局根据区城管局的审批意见拨付“维修资金”。
(四)维修项目审批材料由区城管局留存,市城管局组织进行抽查。
二、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维修项目审批程序
(一)自2020年7月1日起,申请“维修资金”预算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维修项目,由市城管局安排现场勘验。
(二)申请主体提交的维修申请材料由社区居委会、街道、区城管局和市城管局负责审核,并共同参与竣工验收。
(三)项目竣工后,决算报告必须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价。
(四)市城管局审批并拨付“维修资金”。
(五)维修项目审批材料由市城管局留存。
三、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一)要加强法规政策学习培训。区城管局、街道、社区居委会要确保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国家、省、市有关“维修资金”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
(二)要严格审核审批程序管理。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审核审批工作规范有序。
(三)要加强“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管。对“维修资金”支取量大、支取次数多、业主反映集中的小区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四)要切实抓好廉政建设。加强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杜绝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做到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保证“维修资金”的正常使用。
附件: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批流程图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