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明政文〔2011〕4号)的有关规定,经三明市质量振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资格审查,共5家企业符合申报2011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的申请条件。
2011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按照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sm.gov.cn,与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www.fjqi.gov.cn、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相互链接)网站测评投票、手机测评投票等两种方式进行。请社会公众投票选择您最信赖的、质量水平最高、经营绩效卓越、售后服务最佳的企业。
评选具体条件可登录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网址:www.smqi.gov.cn),点击"三明市质量奖专栏",查阅《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投票事宜见投票规则。
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2011年10月8日00:00至10月19日24:00(网站和手机投票以投票具体时间为准)。
2.投票范围为公布的5家申报企业(可单投和多投)。(点击查阅申报企业具体情况)
3.本次测评投票坚持公众自愿投票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企业等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98-8270316、8950365。电子邮箱:smzlk@126.com。
4.网站投票请直接登陆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1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投票"专栏,输入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每隔10分钟后方可投票一次)。
5.手机用户投票:三明市辖区的中国移动用户可短信编辑所要投票企业的测评代码,发送到10657308009868,企业测评代码间以#号分隔。每个用户若多次投票以最后一次投票为有效票。示例:"1#3#5"发送至10657308009868。短信投票按相应品牌现行资费标准收取通信费。
三明市质量振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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