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防办着力提升营商环境

日期:2020-12-03 08:23 来源:三明市人防办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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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市人防办服务水平,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人防办联合三明市自然资源局、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明市市区人防审批工作的通知》文件。一是解决了工程项目人防地下室分期建设问题,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规定统筹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中包含防空地下室规划内容,在项目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的方案并联审批中,征得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同意,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项目可以分期建设。二是对严格按照人防设计规范划分防护单元,剩余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的,经项目所在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单位可以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方便了企业办事,提高了企业对我办的满意率。(张运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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