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出台

日期:2020-07-22 10:22 来源: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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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发布《三明市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加快构建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实现“兜底线、保基本、救急难、促发展”的总体目标。

  帮扶对象主要为“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其他困难对象”3类。其中,兜底保障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对象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倍(含)以内,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困难人员;其他困难对象指未纳入兜底保障对象、低收入对象的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主要指遭遇重特大急难事故的特殊困难对象。

  对于符合帮扶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城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347”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精准帮扶。针对除城市困难家庭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将从生活救助、急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结对帮扶等7个方面开展帮扶。

  我市将提高保障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42%提高至45%,同时逐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应急救助力度也有所加大,将一个家庭全年临时救助累计最高限额从8000元提高至20000元,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还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将乡镇(街道)审批金额上限从3000元提高至5000元,还将探索事前、事中快速救助办法,进一步发挥临时救助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方面的兜底作用。(刘岩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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