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2015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2015〕108号)要求,为做好2015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为综合应用(含信息化应用、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总分70分)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30分)两部分。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相关责任单位。
三、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分为“2015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综合应用部分,见附件1)”和“2015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网站建设部分,见附件2)”。
四、考核方法
综合应用考核采取单位自评上报、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政府网站建设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底综合考核相结合方式。
五、计分方法
考核单位的得分按比率折算为百分制下的最终得分,计算公式:
六、工作保障
市效能办负责实施过程效能监督、问责;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市数字办主要负责考核指标分解、跟踪、落实、反馈;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抓好各自指标落实。
七、相关要求
请各责任单位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综合应用的自查自评情况书面(加盖公章)报市数字办。
联系人:陈雄 8212061(综合应用部分),李娟 8296041(网站建设部分)。
附件:1.2015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综合应用部分)
2.2015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表(市政
府门户网内容保障部分)
3.公共服务平台内容保障责任分解表
4.市政府门户网内容保障考核评分表
5.2015年度三明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部分考
核项目责任单位名单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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