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检查情况

日期:2019-08-22 11:04 来源:三明市政府网
| | |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工作安排,市政府办组织开展了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8月8日,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的政府网站42个。其中: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个,县级政府门户网站12个,市直政府部门网站29个。我市政府系统共有政务新媒体226个,其中:市级35个,县级191个。检查中发现28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不合格率12.4%。

  检查期间,网民通过国务院办公厅“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反映我市政府网站问题留言6条,涉及的部门均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按时办结率100%。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网站各功能模块日常监管。各级各部门在网站信息审核工作中,不能流于形式,要坚决杜绝严重错别字、职务不符合实际等问题出现;要关注办事服务栏目建设,立即自查整改是否存在虚假或要素不齐的办事服务事项。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的维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7月10日市政府办《关于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工作要求》,8月底前清理整合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类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安全管理、保密审核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设置的考核指标。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管理以及常态化监管工作,畅通互动回应渠道,规范互动留言办理机制,完善办事服务功能。各县(市、区)政府办要对照《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函》(闽数字办函〔2019〕125号),落实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自查和本辖区内政务新媒体检查及公开工作。市直各部门每季度第三月上旬要对本部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在本部门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