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2017-2018年度三明市质量奖
(第四届)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公告

  根据《三明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明政文〔2014〕186号)的有关规定,经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格审查,共6家企业符合申报2017-2018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第四届)的申请条件。 

  2017-2018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第四届)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按照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www.sm.gov.cn,与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相互链接)网站测评投票方式进行。请社会公众投票选择您最信赖的、质量水平最高、经营绩效卓越、售后服务最佳的企业,投票事宜见投票规则。 

  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08:00至7月26日24:00。 

  2.投票范围为公布的6家申报企业(投票选择不少于3家,少于3家算无效票)。 

  3.本次测评投票坚持公众自愿投票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企业等弄虚作假行为。组织单位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98-8270316。电子邮箱:252149929@QQ.com。 

  4.请直接登陆三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17-2018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第四届)申报企业社会满意度测评投票"专栏,输入投票人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后,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投票。 

  三明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附件:2017-2018年度三明市质量奖(第四届)申报企业公示指标汇总表

 

>选出您最信赖的、认为质量水平最高的、经营绩效卓越的、售后服务水平最高的企业